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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9-27  

						股票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7-059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以书面
和邮件方式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星期二)上午 9:30 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5 人,实际
参与表决董事 15 人。会议议案同时报送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的表决人数及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关于
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
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
审计 70 万元,内控审计 20 万元),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
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
构及确定其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
定其报酬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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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议案获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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