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车B: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28
证券代码:200054 证券简称:建车 B 公告编号:2020-088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具体如下:
㈠ 召开时间及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14:30 时;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 102 楼一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㈡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㈢主持人:董事长颜学钏
㈣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㈤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名,代表股份数
88,87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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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内资股股东(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名,代表股份数 88,87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5%;外资股股东(流通股股东)0 名,代表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名,代表股份数 88,875,0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5%;参与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0 名,代表股份数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 5%以下股份的股东)2 名,代表股份数 3,968,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罗巍、史楠楠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逐项表决,
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㈠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88,875,000 88,875,000 100 0 0 0 0
其中:内资股股东
88,875,000 88,875,000 100 0 0 0 0
(非流通股股东)
外资股股东
0 0 0 0 0 0 0
(流通股股东)
中小投资者(单
独或合并持有 5%以下股 3,968,750 3,968,750 100 0 0 0 0
份的股东)
㈡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88,875,000 88,875,000 100 0 0 0 0
其中:内资股股东 88,875,000 88,875,000 100 0 0 0 0
2
(非流通股股东)
外资股股东
0 0 0 0 0 0 0
(流通股股东)
中小投资者(单
独或合并持有 5%以下股 3,968,750 3,968,750 100 0 0 0 0
份的股东)
㈢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逯献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88,875,000 88,875,000 100 0 0 0 0
其中:内资股股东
88,875,000 88,875,000 100 0 0 0 0
(非流通股股东)
外资股股东
0 0 0 0 0 0 0
(流通股股东)
中小投资者(单
独或合并持有 5%以下股 3,968,750 3,968,750 100 0 0 0 0
份的股东)
上 述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2020 年 10 月 31 日 《 证 券 时 报 》、《 香 港 商 报 》 及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罗巍、史楠楠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律师见证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以
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㈠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㈡《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索通所(律)字第 20lwei/snnan112701 号]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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