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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舜喆B: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9-04-23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录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亚会 A 专审字(2019)0051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舜喆公司”)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广东舜喆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广东舜喆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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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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