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天鹅A: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意见2016-08-10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事前认可函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拟于 2016 年 8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调整 201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已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议案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并向我们提
交了与此关联交易相关的文件,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
该关联交易额度调整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蒋青云 陶向南 朱和平
二零一六年八月七日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字[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往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08〕325 号)等有关规定要求,通过认真核查
后,就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问题,
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不存在以其他方
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况。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5,999.52 万元,占上年度经审
计归母净资产的 1.17%,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
供的债务担保;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公司已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的信
息披露义务,如实披露了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对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美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及财务公司相关资
料和财务报表,我们认为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
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规范
经营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不存在违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同意财务公司在继续加强风
险控制的条件下,向小天鹅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业务。
三、关于调整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
于调整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及相关文件,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上述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
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
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八月八日
独立董事签字:
蒋青云 陶向南 朱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