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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高速A: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000429,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 A、B         公告编号:2019-019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2019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上午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5月19日15:00至2019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
45层)。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任发先生。


    6、会议通知刊登在2019年4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
                                       1
有效。


    7、股东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8人,代表股份1,413,272,441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090,806,126股的67.594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58人,代表股份1,077,434,0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53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人,代表股份335,838,40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16.0626%。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3人,代表股份1,371,329,33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5.58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
人,代表股份1,035,528,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5277%;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人,代表股份335,800,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16.0608%。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5人,代表股份41,943,11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06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2人,
代表股份41,905,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0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3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18%。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
所石庆华、邢一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方式,使用的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2
    (一) 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13,265,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951%;反对
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46%;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0.00003%。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71,326,3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03199%;反对
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8%;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0.00003%。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1,939,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6752%;反对3,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28%;弃权0股。


    (二) 审议通过《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230,581,431.32 元;


    2、提取 1,175,033,042.81 元作为 2018 年度分红派息资金。以 2018 年底的总
股本 2,090,806,12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62 元(含税),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B 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的外币折算价以 2018 年年度股东大
会作出分红派息决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买
入卖出中间价确定。


     本提案表决情况:

                                     3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13,265,9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954%;反对
6,5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46%;弃权0股。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71,326,7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03202%;反对
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8%;弃权0股。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41,939,21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96752%;反对 3,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28%;弃权 0 股。


    (4)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1,099,2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99.99719%;
反对 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281%,弃权 0 股。


    (三) 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九年度全面预算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13,262,0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926%;反对
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46%;弃权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28%。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71,322,8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03174%;反对
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8%;弃权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28%。
                                   4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1,939,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6752%;反对3,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28%;弃权0股。


    (四) 审议通过《二〇一八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13,265,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951%;反对
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46%;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0.00003%。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71,326,3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03199%;反对
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8%;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0.00003%。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1,939,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6752%;反对3,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28%;弃权0股。


    (五) 审议通过《二〇一八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13,265,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951%;反对
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46%;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0.00003%。
                                  5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71,326,3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03199%;反对
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8%;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0.00003%。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1,939,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6752%;反对3,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28%;弃权0股。


    (六) 审议通过《关于二〇一八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13,265,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951%;反对
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46%;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0.00003%。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71,326,3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03199%;反对
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8%;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0.00003%。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1,939,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6752%;反对3,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28%;弃权0股。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方变更承诺的议案》


    同意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于本公司 2016 年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6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中所做关于资产重组标的广东省佛
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京珠高速广珠段有限公司相关土地、房产办理权属登记手
续的承诺。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公路
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80,570,4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9291%;反对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699%;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0.00011%。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338,631,2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8.97360%;反对2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596%;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0.00011%。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41,939,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01931%;反对3,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102%;弃权0股。


    (八)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曾小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经选举,曾小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成员任期相同。


       本提案表决情况:


                                     7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12,325,5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93300%;反对
1,10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7826%;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3%。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71,318,8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03146%;反对
1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71%;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3%。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 意 41,006,71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总 股 份 的 2.90154% ; 反 对
1,095,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7754%;弃权0股。


    (九)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蒋昌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经选举,蒋昌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成员任期相同。


    本提案表决情况: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09,706,2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9.74766%;反对
3,565,7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5231%;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3%。


    (2)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371,012,7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00980%;反对
316,2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2237%;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

                                        8
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3%。


    (3)B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 意 38,693,52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表 决 权 总 股 份 的 2.73787% ; 反 对
3,249,582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22993%;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君泽君(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 石庆华       邢一燕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4、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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