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鸣纸业:关于第三期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公告2017-09-13
股票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 B 股票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17-107
优先股简称:晨鸣优 03 优先股代码:140005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优先股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优先股(以下简称“晨
鸣优 03”,代码 140005)股息发放方案已获公司 2017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晨鸣优 03 股息发放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息派发方案
1、发放金额:本次股息发放的计息起始日为 2016 年 9 月 21 日,以优先股发行
量 125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基数,按照票面股息率 5.17%计算,每股优
先股派发股息人民币 5.17 元(含税)。公司本次派发股息合计人民币 6462.50 万元(含
税)。
2、发放对象:截至 2017 年 9 月 20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晨鸣优 03 股东。
3、扣税情况: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5.17 元。
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晨鸣优 03 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
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
人民币 5.17 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公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优先股持有者取得的现金股息应缴纳 10%企业所得税,由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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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20 日
2、除息日:2017 年 9 月 21 日
3、派息日:2017 年 9 月 21 日
三、派息实施方法
全体晨鸣优 03 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发放。
四、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 2199 号
咨询电话:0536-2158008
传真:0536-2158977
五、备查文件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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