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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晨鸣纸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10-14  

						股票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 B    股票代码:000488 200488         公告编号:2017-119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

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7 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董事 10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晨鸣财务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山东晨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鸣财务公司”)经过三

年多的运行管理,各项指标均已达到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晨鸣财务公司

的资金结算、管理与投融资水平,获取更多银行同业的资金支持,提升晨鸣财务公司盈

利能力,公司及下属公司江西晨鸣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晨鸣”)拟按照持

股比例,以自有资金对晨鸣财务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8 亿元、2 亿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晨鸣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0 亿元变更为人民币 30 亿元。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晨鸣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

    详细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com.hk)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晨鸣进出口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便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寿光晨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鸣进出口公

司”)开展业务,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增加公司效益,公司拟用自有资金

对晨鸣进出口公司进行增资人民币 1.5 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晨鸣进出口公司注册资

本由人民币 1 亿元变更为人民币 2.5 亿元。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晨鸣进出口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

    详细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com.hk)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许昌晨鸣抵押借款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控股子公司许昌晨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昌晨鸣”)融资渠

道,补充其流动资金,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许昌晨鸣拟与许昌魏都农商行新区支行签

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借款人民币 5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 年,许昌晨鸣以其部分

土地、房产作为抵押。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许昌晨鸣抵押借款的相关事宜。

    详细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

(www.hkex.com.hk)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议案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资产负债率,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发展,公司拟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具体

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含 65 亿元)。

    2、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期限为“3+N”年。

    3、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票面利率根据市场资金供求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

    证券交易所的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募集资金拟用于置换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或补充

流动资金。

    6、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7、关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办理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有关的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

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发行条

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数、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等

与可续期公司债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发

行申报事宜;(3)签署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发行申请文件、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4)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

关的注册登记手续;(5)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议案及

本议案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股东大会决议失效或上述被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6)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可续期公司债的本息时,

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

项目的实施;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

施;(7)办理与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须

获得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10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