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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珠江: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6-10-28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ST 珠江   *ST 珠江 B   公告编号:2016-92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
案,并于 2016 年 8 月 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深
圳证券交易所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 52 号)的要求,公司补充及修订了《海
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预案》的相关内容,形成了《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
案(修订稿)》”)。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
度》等相关规定,现就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为本次交易修改的《预案(修订稿)》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预
案(修订稿)》已详细披露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法律程序,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
易的相关风险。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
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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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待审计、评估工作
全部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发布召开股东大
会的通知。

    3、本次交易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对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修订。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朱恒源                   姚刚                   许来正




                                                     2016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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