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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粮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17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海南京粮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

的《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出具的《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充分反映了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作为非
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
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风险可控。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
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权益。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朱恒源 姚刚 王欣新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