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麦A: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30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对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收购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股权后产
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而进行的合理预测,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该等关联交易
会遵循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不会影响上市
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对拟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补充金融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收购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股权而产生,系对
双方之前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进行修订,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提升资
金运营能力。该事项公开、公正、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对修改《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应急
处置预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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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认为,修改后的《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
司存款的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反映了公司对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收购完成
后的实际情况,有助于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并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资金
风险。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4. 关于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以规避市场波动风险、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与公司
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公司建立了《汇率
风险套期管理政策》,加强了风险管理和控制,有利于规避和控制经营风险,
提高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5. 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合理变更,
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提供了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该等变更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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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为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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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云为 席真
2019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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