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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古井贡酒: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30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职,恪尽职守,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职责
  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1.参加董事会会议
         2020年度,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出席了董事会会议,
  听取了公司的汇报,审阅了董事会的文件,并在公司关联交易、内部
  控制等方面发表了独立意见,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2020年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张桂平          4                 1                3                0            0
徐志豪          4                 1                3                0            0

         2.表决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出
  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反
  对票”、“弃权票”事项。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聘任董事长和高级管理
  人员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等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1 年,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对独
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地
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桂平、徐志豪
                                             2021 年 4 月 30 日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积极履职,恪尽职守,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
  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
  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1.参加董事会会议
         2020年度,我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听
  取了公司的汇报,审阅了董事会的文件,并在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
  制等方面发表了独立意见,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2020年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王瑞华          6                 0                6                0            0

         2.表决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我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反对
  票”、“弃权票”事项。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聘任董事长和高级管理
人员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公司非公开发行等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1 年,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对独立
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瑞华
                                             2021 年 4 月 30 日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职,恪尽职守,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职责
  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1.参加董事会会议
         2020年度,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出席了董事会会议,
  听取了公司的汇报,审阅了董事会的文件,并在公司关联交易、内部
  控制等方面发表了独立意见,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2020年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王高            2                 0                2                0            0
宋书玉          2                 0                2                0            0

         2.表决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出
  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反
  对票”、“弃权票”事项。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高、宋书玉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