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海A: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承诺期限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17-06-27
证券代码:000613 200613 证券简称:*ST 东海 A *ST 东海 B 公告编号:2017-049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承诺期限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一大股东变更承诺期限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宜事前告知了我们,同时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
的沟通后,获得了我们的认可,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充分讨论,我
们现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因公司本次重组过程中涉及事项超出预期,公司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
公司对 2014 年 6 月 7 日的承诺申请延长六个月履行期限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本
次重组的最终实施,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
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同意将此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赵曼、 唐国平、冷明权
二 0 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