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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安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6-23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0-56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14 人,实际参
加表决的董事 14 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朱华荣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董事长简历如下:
    朱华荣先生,1965 年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总经
理助理,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董事,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书记。
曾任长安公司技术部副部长,长安公司汽车制造厂总工程师,长安公司总裁助理兼技
术中心主任、科技委主任,长安公司副总经理、工程研究院院长、长安汽车副总裁、
党委书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党委副书记。
    朱华荣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 25200 股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
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会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董事长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董事长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未发
现有《公司法》禁止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现象;
    2、公司董事长候选人的聘任程序合法。董事长候选人的选聘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董事长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具备担任公司
董事长的资格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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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选举朱华荣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议案二   关于与重庆临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设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重庆临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重庆长
安凯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其中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出资 17.9 亿元,股权占比 83.64%;重庆临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3.5 亿
元,股权占比 16.36%。
    议案三   关于向江铃控股委托贷款展期一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 本次委托贷款展期一年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要是为解决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铃控股”)资金需求问题,支持江铃控股日常运营,且另一合资方江铃控股股东江铃集
团已同意将其 3 亿元委托贷款展期一年。同时本次委托贷款的利率按市场化原则制定,
公平公允,江铃控股均按季及时支付利息。本次委托贷款展期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的
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且江铃控股以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提供足额担保, 不存在
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 关于向江铃控股委托贷款展
期一年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对本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对江铃控股委托贷款展期的事项可解决江铃控股资金需求问题,江铃控股均按季
及时支付利息并以土地、房产、设备等资产提供足额担保 ,故此项委托贷款风险可控。
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
《关于向江铃控股委托贷款展期一年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 关于向江铃控股委托贷款展期一年的关联
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57)。
    会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向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展期的
事项可解决江铃控股资金需求问题,江铃控股均按季及时支付利息并以土地、房产、
设备等资产提供足额担保。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关于向江铃控股委托贷款展期一年的议案》。
    议案四   关于南京长安溧水工厂环保搬迁(置换升级)资产处置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证券
                                       2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 关于南京长安溧水工厂环保搬迁(置换 升
级)资产处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8)。
    会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处置南京长安溧水工厂土地及地上建(构)
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等资产事项符合长安汽车生产经营发展,决策程序合法,交易
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 关于南京长安溧水工厂环保搬
迁(置换升级)资产处置方案的议案》。
    议案五   关于南京基地转型升级项目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南京基地转型升级项目的议
案》,南京基地转型升级项目包括南京江宁新能 源汽车项目(一期)、南京长安汽车有
限公司溧水工厂置换升级建设项目(一期)两个子项。由于政 策与市场变化,结合长
安汽车产品规划及产能现状,为控制风险,拟 终止南京江宁新能源汽车项目(一期)
实施,并对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溧水工厂置换升级建设项目(一期)进行调整,建
设投资由 271208 万元调整为 142552 万元。
    议案六   关于对外捐赠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拟向云南

省泸西县捐赠人民币 500 万元、砚山县捐赠人民币 550 万元。由于工作安排变化,需

调整捐赠计划,对于云南砚山、泸西两县扶贫资金总金额不变,向云南泸西县投入帮

扶资金由 500 万调整为 450 万元,向砚山县投入帮扶资金由 550 万调整为 600 万元。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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