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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安汽车: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在本次发行前后六个月内不买卖公司股票的承诺函2020-08-05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在本次发行前后六个月内不买卖公司股票的承诺函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上市公司”)拟以非公
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南方工业资
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资产”、“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中国兵器装
备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 A 股股票。

    南方资产作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之一,特出具以下承诺:

    一、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自本次发行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易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买卖长安汽车股票。

    二、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买卖长安汽车公司股票的,将违规买卖长安汽车
股票所得归长安汽车所有,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述承诺一经签署即产生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
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在本次发行前后六个月
内不买卖公司股票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2020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