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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安汽车:关于控股子公司阿维塔科技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引入投资方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021-08-21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21-6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阿维塔科技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
                     引入投资方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或“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维塔科技”或“增资人”)拟引入投

资方进行增资。

    2、本次拟进行的交易采取公开挂牌方式,挂牌地点为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目前尚不确定交易对方,若挂牌引入增资方导致关联交易,公司将履行关联交易审

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拟挂牌资产的产权明晰,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拟进行

的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后续如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将根据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待出具的评估报告后续需履行相应的国资有

权部门的备案程序。

    5、本次挂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阿维塔科技拟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通过公开挂牌增资
扩股引入 2-5 家投资者,公司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参与本次增资,价格与外部投资人
保持一致。本次增资扩股拟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金额不低于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
评估值。增资前公司持有阿维塔科技 95.3785%股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阿维塔科
技的股权比例以本次公开挂牌交易结果结合增资方实际认购数额为准(阿维塔科技
原股东持股不低于 39%)。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不低于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
估价值的前提下,确定具体挂牌价格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后续如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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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策机构批准,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因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目前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
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WUR5FXR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4、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 106 号 1 幢 1 层 24 号

    5、成立日期:2018 年 7 月 10 日

    6、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汽车销售及相关售后服

务;汽车零配件批发及零售;与电动汽车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与前述活动有关的会展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阿维塔科技 95.3785%股权

    8、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289.46
               负债总额                                10831.95
                 净资产                                1457.52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14968.14
                 净利润                               -14968.14

    9、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阿维塔科技进行资产评估。截止本公告日,尚未

出具评估报告,待出具评估报告后履行相应的国资有权部门的备案程序。

    四、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1、增资:投资方对阿维塔科技增资,增资后公司持有阿维塔科技公司的股权

比例及投资方持有阿维塔科技公司的股权比例以本次公开挂牌交易结果结合增资

方实际认购数额为准(阿维塔科技原股东持股不低于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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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增资方式: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开征集合格投资者。

       3、增资定价: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评

估基准日对阿维塔科技进行资产评估,挂牌底价不低于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资

产评估报告》评估值,增资金额最终按挂牌成交价确定。

       4、员工安排:本次增资不改变阿维塔科技的独立法人性质,与员工之间的劳

动合同依法继续履行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

       5、过渡期安排:评估基准日至增资到位日之间的损益以新老股东协商结果为

准。

       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阿维塔科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均不参与本次增资。

       7、出资形式:投资方以货币资金进行增资。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1、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旨在加速“香格里拉计划”的布局落地实施,实现公司长远发展目标的

需要。本次增资将引入优质社会资本,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法人治理机制、经营管

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增强阿维塔科技核心竞争力,助推新能源汽车业务加速发展。

本次增资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

       2、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扩股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开征集合格投资者,最终

增资能否成功及增资金额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结果结合增资方

实际认购数额为准,尚存在不确定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增资信息披露申请书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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