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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安汽车:关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2021-08-31  

                        证 券 简 称 : 长 安 汽 车 ( 长 安 B)    证 券 代 码 : 000625( 200625)       公 告 编 号 : 2021-7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重 庆 长安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称 “公 司 ”)已 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 召 开 第 八届
董 事 会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于 与 长 安 汽 车 金 融 有 限公 司 签 订 <金 融 服
务 协 议 >的 议 案》。 现 将 具 体内 容 公 告 如 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节 约 交 易 成 本 和 费 用 ,进 一步 提 高 资 金 使用 效 率 ,公 司 拟 与 长安 汽 车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以 下简 称 “汽 车 金融 公 司 ”)开 展 相 关业 务 合 作 并 签 订《 金 融 服 务协 议 》,汽 车
金 融 公司 将 为 公 司 提 供 日 最高 存 款 余 额 不 高于 150 亿 元 的 存 款 业 务 、最 高 总 额 为 40 亿
元 的 汽车 金 融 个 人 消 费 信 贷贴 息 服 务 、最 高 授 信总 额 为 60 亿 元 的 汽车 金 融 服 务 以 及 其
他 金 融服 务 , 自 股 东 大 会 批准 之 日 起 , 有 效 期 一年 。
      2、关 联 关 系的 说 明 :根据 深 交 所《 股票 上 市 规则 》规 定 ,该 事 项 构成 公 司 与 受 同
一 最 终 控 股 公 司 中 国 兵 器 装 备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控 制 的 关 联 法 人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本
次 交 易构 成 关 联 交 易 。
      3、公 司 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 召 开 第 八届 董 事 会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 ,会 议审 议 通 过 了
《 关 于 与 长 安 汽 车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金 融 服 务 协 议 >的 议 案 》。 关 联 董 事 朱 华 荣 先 生、
谭 小 刚先 生 、张 博先 生、刘 刚 先 生、张 德 勇 先 生 对 该 议 案 回 避 表 决,其 余 参 加 会 议 的 8
名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
立 意 见。
      4、此 项 交 易 尚 须获 得 股 东大 会 的 批 准 ,与 该 关联 交 易 有 利 害 关 系 的关 联 人 将 回 避
表决。
      5、本次 关 联 交 易 不 构 成《 上 市 公 司重 大 资 产 重 组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重大 资 产 重 组 ,
不 构 成重 组 上 市 , 不 需 要 经过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企 业 名 称 : 长安 汽 车 金融 有 限 公 司
      2、 注 册 地 址 : 重庆 市 江 北区 永 平 门 街 14 号 27-1、 28-1、 29-1
      3、 企 业 类 型 : 有限 责 任 公司
      4、 法 定 代 表 人 :叶 宇 昕
      5、 注 册 资 本 :476,843 万 元
      6、 税 务 登 记 证 号码 : 9150000005172683XW
      7、主营 业 务 :接 受 境 外 股 东及 其 所 在 集 团 在 华 全资 子 公 司 和 境 内 股东 3 个 月( 含 )
                                                       1
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经批
准,发行金融债券;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
供购车贷款业务;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
款 和 零 配 件 贷 款 以 及 维 修 设 备 贷 款 等 ; 提 供 汽 车 融 资 租 赁 业 务 ( 售 后 回 租 业 务 除 外 );
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办理租赁汽车残
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从 事与汽
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
务。
       8、主 要 股 东:中 国 兵 器 装备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出资 144,825 万 元 ,占 股 本 30.37%;重
庆 长 安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资 136,649 万 元 , 占股 本 28.66%; 兵 器装 备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出 资 100,000 万 元 , 占 股 本 20.97%; 重 庆 渝 富 资 本 运 营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95,368 万 元 , 占 股 本 20%。
       9、 最 近 一 年 财 务概 况 :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汽 车 金 融 公 司 总资 产 为 509.58
亿 元 ,净 资产 79.92 亿 元 ;2020 年 1-12 月 实 现 营业 收 入 25.17 亿 元 ,净 利润 7.23 亿 元 。
       10、 与 上 市 公 司 的 关 联 关 系 : 汽 车 金 融 公 司 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中 国 兵 器 装 备 集 团
有 限 公司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 与本 公 司 构 成 了 受 同 一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关联 方 关 系 。
       11、 经 查 询 ,汽 车 金 融 公 司不 是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汽 车 金融 公 司 为 公 司 提 供 日最 高 存 款 余 额 不 高 于 150 亿 元的 存 款 业务 、 最 高 总 额
为 40 亿 元的 汽 车 金 融 个 人消 费 信 贷 贴 息 服 务 、最 高 授 信 总 额 为 60 亿 元的 汽 车 金 融 服
务 以 及其 他 金 融 服 务 , 自 股东 大 会 批 准 之 日 起 ,有 效 期 一 年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
金 融 服务 的 价 格 。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一 )存 款 服 务
       1、公司 在 汽 车 金 融 公 司 开立 存 款 账 户 ,并 本 着存 取 自 由 的 原 则 ,将 资 金 存入 在 汽
车 金 融公 司 开 立 的 存 款 账 户, 存 款 形 式 为 3 个月 ( 含 ) 以 上 定 期 存款 ;
       2、汽 车 金 融 公 司为 公 司 提供 存 款 服 务 的 存 款 利率 在 不 违 背 人 民 银 行利 率 管 理 相 关
规定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将不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
存 款 利率 ;
       3、本 协 议 有 效 期内 ,公 司在 汽 车 金 融 公 司 的 每日 最 高 存 款 余 额 原 则上 不 高 于 人 民
币 150 亿 元 ;
       4、汽 车 金 融 公 司保 障 公 司存 款 的 资 金 安 全 ,在公 司 提 出 资 金 需 求 时及 时 足 额 予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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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兑付。
     ( 二 )汽 车 金 融 服 务
     1、为支 持 公 司 品 牌 汽 车 产品 的 销 售 ,提 升 市 场占 用 率 ,汽 车 金 融 公司 同 意 为 符 合
授信条件的公司特许授权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以及为公司品牌汽车销售提供个人消
费 信 贷服 务 ;
     2、本 协 议 有 效 期内 ,汽 车金 融 公 司 为 购 买 公 司产 品 的 客 户 提 供 汽 车金 融 个 人 消 费
信 贷 贴息 服 务 , 从 公 司 获 得的 贴 息 最 高 总 额为 40 亿 元 ;
     3、本 协 议 有 效 期内 ,汽 车金 融 公 司 给 予 公 司 品牌 汽 车 产 品 特 许 授 权经 销 商 融 资 的
最 高 授信 总 额 为 60 亿 元 ;
     4、 有 关 汽 车 金 融服 务 的 具体 事 项 由 双 方 另 行 签 署 协 议 。
     ( 三 )其 他 金 融 服 务
     1、除 上 述 金 融 服务 外 ,汽车 金 融 公 司 还 将 在 法律 法 规 和 营 业 执 照 许可 的 经 营 范 围
内 为 公司 提 供 与 购 车 融 资 活动 相 关 的 咨 询 、代 理 业 务 ,汽 车融 资 租 赁等 其 他 金 融 服 务 ;
     2、汽 车 金 融 公 司 向 公 司 提 供其 他 金 融 服 务 前 ,双 方 需 进行 磋 商 及 订 立独 立 的 协 议;
     3、汽车 金 融 公 司 向 公 司 提供 的 其 他 金 融 服 务 ,应 遵 循公 平 合 理 的 原则 ,按 照 不 高
于 市 场公 允 价 格 或 国 家 规 定的 标 准 制 定 金 融 服 务的 价 格 。
     以 上 交易 尚 需 公 司 股 东 大 会批 准 后 生 效 。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目的是为了
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
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
价 格 。该 关 联 交 易 不 会 损 害公 司 及 非 关 联 股 东 的利 益 。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汽车金融公司除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关联
交 易 情况 。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于董事会前对此类关联交易给予了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会后发
表 了 独立 意 见 , 公 司 独 立 董事 认 为 :
     公 司 与长 安 汽 车 金 融 有 限 公司 签 订《 金 融 服 务 协议 》,汽 车金 融 公 司将 为 公 司 提 供
日 最 高存 款 余 额 不 高 于 150 亿 元 的 存 款 服 务 、最高 总 额 为 40 亿 元 的汽 车 金 融 个 人 消 费
信 贷 贴息 业 务 、最 高 授 信 总额 为 60 亿元 的 汽 车金 融 服 务 以 及 其 他 金融 服 务 。签 订 上 述
金融服务协议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和融资风险。且公司对汽车金融公司的风险定期进行评估,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该
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时,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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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 事 回避 ,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规 要 求 。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
他 股 东利 益 的 情 形 。 同 意 上述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全体独
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
构 对 公司 本 次 关 联 交 易 事 项无 异 议 。
     十、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 第 八 届 董 事 会 第 二十 五 次 会 议 决 议》;
     2、《 独立 董 事 关 于 第 八 届 董事 会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相 关 事 项 的 独 立 意 见 》;
     3、《 独立 董 事 关 于 第 八 届 董事 会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相 关 事 项 的 事 前 认 可函 》;
     4、《 金融 服 务 协 议》。
     特 此 公告




                                                            重庆 长 安 汽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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