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0-07-2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
关于拟受让北方华创持有的北京电控产投 16.67%股权的议案后,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议案事前已经独立董事审核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我们
认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为公司、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华创”)及北京电
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控产投”)的实际控制人,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10.1.3 相关规则,此次公司拟受让北方华创持有
的北京电控产投 16.67%股权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将会进一步借助电控产投平台,一方面在全球范围内寻找行业内优质
企业,进行产业并购,提升产业规模、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盈利能力;
另一方面,围绕物联网智慧端口产业链上下游进行股权投资,发掘培
育支撑未来发展的新项目、新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在此过程中,
能够强化与产业投资人、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在战略层面的合作关系,
充分发挥各合作方的资源优势及协同效应。公司进一步投资电控产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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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对于实现向物联网企业转型的战略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交易已经资产评估公司初步评估,最终评估结果以经备案的
评估报告为准。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同意《关于拟受让北方华创持有的北京电控产投 16.67%股权的议案》。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化成 胡晓林 李 轩 唐守廉
2020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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