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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东方A: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0-12-30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0-08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0-08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期权
    首次登记数量:596,229,700 股

    首次登记人数:1,988 人
    期权代码:037100
    期权简称:东方 JLC1

    2、限制性股票
    首次登记数量:321,813,800 股

    首次登记人数:793 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0 年 12 月 29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
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1、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
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
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核实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通过公司网站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至 2020 年 9 月 9 日期间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
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对名单中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资格的异议。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 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北京市国资委”)
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在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于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的基础上,出具了《公司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


                               2
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
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
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 1,988 名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 596,229,700 股股票期权,向 79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1,813,8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
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
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情况
    1、首次授权/授予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
    2、权益种类: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3、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
通股股票;
    4、价格: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5.43 元/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72 元/股;
    5、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公司本次实际向 1,988 名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 596,229,700 股,向 79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21,813,8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次授予   占本计划公告日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人数(人)
                                  的份额(股)   总量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经理、高级技术骨干    1,988       596,229,700     64.95%         1.713%
       合计           1,988       596,229,700     64.95%         1.713%




                                        3
        (2)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占本计划
序      激励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次授予   公告日股
                          职务              人数
号      对象                                       票的份额(股)    总量的比例   本总额的
                                                                                    比例

1      陈炎顺    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      1        2,000,000         0.22%      0.006%
                 副董事长、总裁、执行委
2      刘晓东                                1        1,800,000         0.20%      0.005%
                         员会副主席
                 董事、执行委员会委员、
3       孙芸                                 1        1,500,000         0.16%      0.004%
                 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董事、执行委员会委员、
4      高文宝                                1        1,500,000         0.16%      0.004%
                         执行副总裁
                 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
5      姚项军                                1        1,000,000         0.11%      0.003%
                           总裁
                 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
6      张兆洪                                1        1,000,000         0.11%      0.003%
                           总裁
                 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
7      仲慧峰                                1        1,000,000         0.11%      0.003%
                     总裁、首席人事官
                 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
8      冯莉琼                                1        1,000,000         0.11%      0.003%
                     总裁、首席律师
                 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
9      谢中东    总裁、首席审计官、首席      1        750,000           0.08%      0.002%
                           风控官
                 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
10     苗传斌                                1        650,000           0.07%      0.002%
                         首席文化官

11     刘洪峰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        750,000           0.08%      0.002%

     公司内部科学家、副总裁(VP 级)         78      46,775,000         5.10%      0.134%
高级技术专家、总监(总监级及以上、高级
                                            161      72,256,900         7.87%      0.208%
                专家)
技术专家、中层管理人员(助理总监、副总
                                            543      189,831,900       20.68%      0.546%
              监、专家)
                  合计                      793      321,813,800       35.05%      0.925%
         6、本次计划的行权/限售及解除限售安排
        (1)股票期权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从授权日开始经过 24 个月的等待期,激

    励对象可在可行权日按照 34%、33%、33%的行权比例分三期行权。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益数量比例


                                              4
                激励计划授予条件达成之后,按规定召开董事会
   授权日                                                            -
                对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自激励计划授权日起至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
   等待期                                                            -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第一个行权期                                                        34%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第二个行权期                                                        33%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权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第三个行权期                                                        33%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当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
并由公司注销相关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
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应当及时注销。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①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
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比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例
                            1.以2019年归母ROE为基数,2020-2022年平均归母ROE增长
                            10%(即不低于2.38%);
                            2.2022年毛利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2022 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第一个行权期       34%     4.以 2019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
                            5.以 2019 年智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智
                            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6.2022 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不低于 9,000 件。
                            1.以2019年归母ROE为基数,2021-2023年平均归母ROE增长
                            30%(即不低于2.81%);
                            2.2023年毛利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2023 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第二个行权期       33%     4.以 2019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
                            5.以 2019 年智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智
                            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6.2023 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不低于 10,000 件。
                            1.以2019年归母ROE为基数,2022-2024年平均归母ROE增长
                            60%(即不低于3.46%);
 第三个行权期       33%
                            2.2024年毛利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2024 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5
                             4.以 2019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
                             5.以 2019 年智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智
                             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6.2024 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不低于 11,000 件。
   注:
   1.计算 ROE 指标时剔除股票增发等因素影响。
   2.市占率按照 LCD 与 OLED 整体出货量占全球出货量的比重计算。
   3.创新业务专利包括 AM-OLED、传感业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公司创新业务方向的专利。

       行权条件的对标样本与授予条件的对标样本一致。
       首次与预留的股票期权行权业绩考核内容及对标企业相同。
       公司在行权期内如发生重大资产、业务、人员重组等情况而导致
指标直接计算结果前后不可比时,经北京市国资委批准后,公司董事
会可以对指标计算口径进行重新认定,以保持指标可比性。
       若出现可行权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情况,激励对象当年度股票
期权的可行权额度不可行权,由公司注销。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期权的行
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
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激励对象所获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注销。
       ②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本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与个人绩效指标挂钩,按照公司内部发
布的对各类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激励对象在
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S、A、B、C、D
五个档次,S、A、B 表示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优良”,
C 表示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合格”,D 表示激励对象上
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绩效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激励对
象。
                                    绩效考核结果表

绩效考核结果         S、A 或 B 级                   C级                       D级
  标准系数                1                         0.5                        0



                                            6
    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
行权额度。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S、A 或 B 级,则激励
对象可行权 100%;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 级,
激励对象可行权 50%;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级,激励对象不可行权,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
对象当期行权额度,由公司注销。
   (2)限制性股票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
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
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
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限售。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数量占获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时间
                                                                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34%
    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33%
    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
                                                                    33%
    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
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
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激励对象申请对根据本次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必须

                                     7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A.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B.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C.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D.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E.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B.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C.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D.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聘任的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E.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F.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未满足上述第①条规定的,本计划即终止,所有激励对象获授的
全部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由公司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未满
足上述第②条规定的,该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孰低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时市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公司前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


                               8
      ③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
 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
 解除限售条件。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为:
解除限售期   解除比例                             业绩考核目标
                         1.以2019年归母ROE为基数,2020-2022年平均归母ROE增长10%(即
                         不低于2.38%);
                         2.2022年毛利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2022 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第一个解除
               34%       4.以 2019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 AM-OLED
  限售期
                         产品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
                         5.以 2019 年智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智慧系统创
                         新事业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6.2022 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不低于 9,000 件。
                         1.以2019年归母ROE为基数,2021-2023年平均归母ROE增长30%(即
                         不低于2.81%);
                         2.2023年毛利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2023 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第二个解除
               33%       4.以 2019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 AM-OLED
  限售期
                         产品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
                         5.以 2019 年智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智慧系统创
                         新事业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6.2023 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不低于 10,000 件。
                         1.以2019年归母ROE为基数,2022-2024年平均归母ROE增长60%(即
                         不低于3.46%);
                         2.2024年毛利率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3.2024 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第三个解除
               33%       4.以 2019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 AM-OLED
  限售期
                         产品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
                         5.以 2019 年智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智慧系统创
                         新事业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6.2024 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不低于 11,000 件。
    注:
    1.计算 ROE 指标时剔除股票增发等因素影响。
    2.市占率按照 LCD 与 OLED 整体出货量占全球出货量的比重计算。
    3.创新业务专利包括 AM-OLED、传感业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等公司创新业务方向的专利。

      解除限售条件的对标样本与授予条件的对标样本一致。
      公司在解除限售期内如发生重大资产、业务、人员重组等情况而
 导致指标直接计算结果前后不可比时,经北京市国资委批准后,公司
 董事会可以对指标计算口径进行重新认定,以保持指标可比性。


                                            9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
价格。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④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锁限售额度与个人绩效指标挂钩,按照公
司内部发布的对各类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激
励对象在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S、A、
B、C、D 五个档次,S、A、B 表示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优良”,C 表示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合格”,D 表示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绩效考核评价表适用于
考核激励对象。
                                绩效考核结果表

绩效考核结果     S、A 或 B 级             C级         D级
  标准系数            1                   0.5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锁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
计划解锁额度。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S、A 或 B 级,则激励
对象可解锁限售额度 100%;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为 C 级,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售额度 50%;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为 D 级,激励对象不可解除限售,公司将按照本激励
计划的规定,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
予价格回购注销。
     7、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的要求。
     三、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公司公示情况的一致性说明

                                    10
     本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获授股份数量
与公司 2020 年 1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等公告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参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
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信息交易的行为。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000927 号的《验资报告》,对限制性股
票认购资金进行了审验,公司共收到 793 名激励对象就 321,813,800
股限制性股票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 875,333,536.00 元(人民币捌
亿柒仟伍佰叁拾叁万三仟伍佰三拾陆元整)。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29 日。
     七、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代码:037100
     2、期权简称:东方 JLC1
     3、期权的授予日:2020 年 12 月 21 日
     4、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0 年 12 月 25 日
     八、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变更前                                       变更后
                                                    本次变动数量
         类别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531,811         0.01%    321,813,800    323,5345,611      0.9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4,796,866,952        99.99%   -321,813,800   34,473,053,152   99.07%

                                          11
    1、人民币普通股       33,858,753,464         97.30%   -321,813,800   33,536,939,664    96.3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936,113,488          2.69%              -      936,113,488     2.69%
三、总股本                34,798,398,763        100.00%              -   34,798,398,763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自行回购的本公
司 A 股普通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不变,不存在摊薄每股收
益的情况。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发生变化,因此其持股
比例未因本次授予发生变化。
     十一、本次筹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因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
     十二、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情况的说明
     截至 2020 年 9 月 3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 A 股数量为 349,999,933 股,占
公司 A 股的比例约为 1.0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01%,回购
最高成交价为 5.7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54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1,998,774,693.72 元(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
     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 321,813,800 股,授予激励
对象人数为 793 人,授予价格为 2.72 元/股。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确定方法如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
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2020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

                                           12
盘价的 50%。
    授予限制性股票收到的金额与回购成本差额的处理,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
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
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
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
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
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十三、备查文件
    1、验资报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