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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东方A:关于拟收购子公司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2021-01-16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0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0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子公司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收购武汉京东方光电合计 24.06%的股权系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之后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北京市国资委、公司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能否获得
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交易概述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东方”)
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34,798,398,763 股
的 20%即 6,959,679,752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 2,000,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包括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其
中 650,000.00 万元将用于收购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武汉临空港工发投”)所持武汉京东方光
                                 1
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京东方光电”)14.44%的股权(对
应 375,364.0837 万元出资额)和湖北省长柏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柏基金”)所持武汉京东方光电 9.62%的股权
(对应 250,242.7255 万元出资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拟
收购武汉京东方光电 24.06%的股权系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公
司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北京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审批通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
可实施。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武汉临空港工发投

公司名称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7-07-12
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 18 号财富大厦 14 楼(11)
法定代表人         陈述生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2MA4KW0JP22
                   对工业项目、互联网技术的投资、管理及项目运营;资产运营管理
                   及咨询;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
                   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
                   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及管理;工业项
经营范围
                   目配套设施建设及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土地开发及整
                   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设备及
                   厂房租赁;玻璃基板及其配套产品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
                      100%
    (二)长柏基金

公司名称              湖北省长柏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8-11-27
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革新大道 388-1 号(8)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北长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郑绪一)
注册资本              1,20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2MA4K2CJD38
                      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
经营范围              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
                      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武汉临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25%,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
                      区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25%,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
                      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24.9917%,武汉临空港经济技
出资情况
                      术开发区工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2.5%,武汉临空港经济技
                      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2.5%,湖北长柏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0.0083%
    (三)其它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武汉临空港工发投及长柏基金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武汉京东方光电 24.06%股权。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晓东
注册资本           2,600,000.00万元
住所               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69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2MA4KW16X8X
成立时间           2017年7月14日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相关产品及其配套产品投资建设、研发、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3
                     外); 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房屋租赁;设备租赁(除专项审批)。
                     (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和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京东方光电股权结构如下:




     2018 年 12 月 25 日,京东方与武汉临空港工发投签订《一致行动
协议》,各方同意按照京东方的意愿作为一致行动人,无条件且不可
撤销地按京东方的意见行使表决权。自该日起,京东方拥有对武汉京
东方的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根据上述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京东方光电控股股东为
京东方,实际控制人为北京电控。
     3、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9-30/        2019-12-31/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流动资产合计                                            745,927.70        368,402.61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93,476.58      2,743,900.85
资产总计                                              4,239,404.29      3,112,303.46
流动负债合计                                            631,931.94        566,172.9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55,733.21        742,966.25
负债合计                                              1,987,665.15      1,309,139.16
股东权益合计                                          2,251,739.14      1,803,164.3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239,404.29      3,112,303.46
简要合并利润表
营业收入                                                 57,235.66         13,005.46
营业利润                                                -19,546.54         -1,678.46
利润总额                                                -20,525.17         -1,628.37

                                          4
                                                       2020-9-30/           2019-12-31/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
净利润                                                      -20,525.17             -1,317.29
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047.24             88,624.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7,753.71         -1,738,590.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5,149.63          1,630,540.7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                            294,266.16            -19,282.06

    注:武汉京东方光电2019年财务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1-9月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资产评估及作价情况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0]第
102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 2020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武汉京
东方光电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95.66 亿元。上述股权的评估结果已
经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101 号文备案。
在评估值基础上,综合考虑评估基准日至本协议签署日期间实缴出资
的影响,经友好协商,武汉京东方光电 24.06%股权的转让价款为
65.00 亿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武汉临空港工发投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与长柏基金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五、涉及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
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发生涉及本公司股权转
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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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半导体显示行业属周期性行业。2019 年,面板行业出现供过于求
情况。2020 年以来,随着海外落后产能大规模退出、国内产能控制权
的集中和大尺寸面板需求增加,面板价格续上涨,面板产业景气回暖。
京东方收购武汉京东方光电部分股权,一方面有利于增强对产线的控
制力,优化整合资源配置,提升上市公司的决策效率和整体管理效率;
另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发挥武汉京东方光电的产业优势,提升公司业
绩,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奠定坚实基础。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下称“北京天健兴业”)具有证券业务资格,除业务关系外,北京天
健兴业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
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
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
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
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目的是为公司利用募集资金
购买资产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
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
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
符合目标公司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
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等重要评
估参数符合目标公司实际情况,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以评估机构的最终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标
的评估定价公允。公司拟以募集资金购买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
                              6
司部分股权,上述交易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
报告所确认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
综合考虑评估基准日后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实缴出资的影
响,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与武汉临空港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
    4、与长柏基金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5、《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6、《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转
让股权涉及的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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