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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东方A: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1-12-3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被保荐公司证券简称:京东方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京东方B
保荐代表人姓名:韩勇                       联系电话:021-68801569
保荐代表人姓名:廖玲                       联系电话:021-6880155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韩勇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1年12月25日-2021年12月26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三会”会议资料及
信息披露文件,访谈管理层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
                                                     是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是
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
                                                                不适用
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组织结构、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与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是
计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不适用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
                                                     是
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
                                                     是
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
                                                      是
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
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        是
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是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        是
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
                                                      是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
                                                      是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告信息对应的支持性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
对公告信息进行跟踪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
                                                      是
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
                                                      是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
                                                      是
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
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
以及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文件,对
公司的大额资金往来的凭证进行抽样核查,访谈相关人员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
                                                      是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
                                                      是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
                                                      是
披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是
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
                                                      是
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
                                                                    不适用
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划款凭证、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
户明细账、以及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
访谈相关人员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是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        是
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
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
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
                                                      是
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了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行业研究报告,分析财
务报表及重大会计事项,了解公司经营环境,访谈相关人员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是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是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
                                                      是
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访谈相关人员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的最新公司章程、现金分红制度、定期报告及“三会”资料
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提供的专业意见,浏览相关行业
报道、了解公司经营环境,了解公司大额资金往来和重大合同执行情况,核查公司
现金分红的执行情况,访谈相关人员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是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
                                                      是
变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
                                                      不适用
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检查,未发现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    勇                 廖   玲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