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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东方A:关于认购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2022-11-07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2-08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2-08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京东方”、“公司”)发展战略,快速获得 LED 外延/芯片核心技术、
形成 MLED 业务独立发展平台、打造新型显示产业集群、持续夯实
半导体显示行业地位,京东方拟以不超过 21 亿元的自筹资金认购 A
股创业板上市公司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光电”、“上
市公司”)本次全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并最终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 年 11 月 08 日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4、注册资本:124,023.6453 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滨湖路 8 号
    6、法定代表人:郭瑾
                               1
       7、控股股东: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实控股”)
       8、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珠海市国资委”)
       9、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电子材料与器件、半导体照
明设备、蓝宝石晶体生长及蓝宝石深加工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
经营租赁;集成电路和传感器的研究开发、加工制造,并提供技术服
务;自有产品及原材料的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
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1     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4.87%
  2     义乌和谐芯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70%
  3     New Sure Limited                                                   4.58%
  4     上海虎铂新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2%
  5     浙江灿融科技有限公司                                               2.65%
  6     浙江华迅投资有限公司                                               1.81%
  7     吴龙驹                                                             0.81%
  8     马雪峰                                                             0.72%
  9     周福云                                                             0.60%
 10     吴龙宇                                                             0.51%
 11     其他                                                              44.23%
          合计                                                           100.00%

       11、财务状况: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11,685,127,468.99         11,191,847,448.57
        总负债                    5,257,529,508.16           4,804,258,122.54
        净资产                    6,427,597,960.83           6,387,589,326.03
         项目               2021 年 1-12 月             2022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3,156,244,223.67           1,766,945,216.40
        净利润                         93,623,596.06           -41,154,623.15



                                          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48,825,285.74                    627,317,962.35
    金流量净额
   注: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历史沿革
   2005 年 11 月 8 日,华灿光电设立,注册资本为 4,000 万元人民
币。其中,陈长清认缴 1,410 万元,刘昌认缴 1,200 万元,叶爱民认
缴 1,200 万元,上海灿融实业有限公司认缴 190 万元。2012 年 5 月,
华灿光电首次公开发行 5,00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10.00 亿元。
2012 年 6 月 1 日,华灿光电在创业板上市。2021 年 1 月,部分股东
向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行协议转让,转让完成后,
华实控股成为华灿光电控股股东,珠海市国资委成为华灿光电实际控
制人。
    13、华灿光电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华灿光
电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
条款。
    1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华灿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公司与华灿光电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3、发行时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证监会注册
后的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4、发行对象: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 Micro LED 晶圆制造和封装测试基地项


                                       3
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6、其他:本次交易尚需经华灿光电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国
资监管机构批准,并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注册发行。
   (二)标的公司主要股东情况
    1、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 年 06 月 06 日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000,000 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荣澳道 153 号 4 幢一层 A8 单元
   (6)法定代表人:郭瑾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
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项目策划与公
关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9)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华实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公司与华实控股不存在关联关系。
    2、New Sure Limited
   (1)公司名称:New Sure Limited
   (2)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18 日
   (3)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5,750 万美元
   (5)公司住所:香港皇后大道中 99 号中环中心 55 层 5505 室


                                4
       (6)股权结构:IDG 美元基金出资额 5,000 万美元(86.96%),
 Pilot Team Limited 认缴出资额 750 万美元(13.04%)。
       (7)New Sure Limited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 New Sure
 Limited 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方案概述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方案
         1、股份发行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股份认购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交易标的:不超过 372,070,935 股普通股(不超过发行前华
 灿光电总股本的 30%,最终数量以证监会批复为准)
         4、认购方式:现金方式认购
         5、认购价格: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为 5.60 元/股,认购价
 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1.78%。
       (2)定价基准日:华灿光电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6、限售期:18 个月
         7、认购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之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372,070,935     23.08%
   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
 2                                    308,406,868       24.87%   308,406,868     19.13%
   公司
   义乌和谐芯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3                                    182,313,043       14.70%   182,313,043     11.31%
   (有限合伙)
 4 New Sure Limited                   56,817,391         4.58%   56,817,391       3.52%
       上海虎铂新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5                                    56,053,812         4.52%   56,053,812       3.48%
       企业(有限合伙)
 6 浙江灿融科技有限公司               37,865,757         3.05%   37,865,757       2.35%
 7 浙江华迅投资有限公司               24,116,025         1.94%   24,116,025       1.50%
 8 瑞士嘉盛银行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0,068,907         0.81%   10,068,907       0.62%

                                         5
9 吴龙驹                           8,961,734     0.72%     8,961,734    0.56%
10 马雪峰                          7,386,025     0.60%     7,386,025    0.46%
11 周福云                          6,959,946     0.56%     6,959,946    0.43%
12 其他股东                      541,286,945    43.65%   541,286,945   33.56%
     合计                      1,240,236,453   100.00% 1,612,307,388   100.00%
    注:上表以本次发行的最高股数测算,交易完成后股权结构以证监会最终批复的股
份发行数量为准。

    (二)其他事项安排
     New Sure Limited 持有的华灿光电全部股份 56,817,391 股(包
含前述股份由于利润、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增加的股份),将其持
有的华灿光电全部股份表决权、提名权及其附属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
给京东方管理。
     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京东方及/或其关联方作
为标的公司大股东或控股股东期间,承诺不谋求控制权。
    (三)华灿光电估值情况
     针对本次交易,公司聘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
顾问对标的公司进行了估值。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华灿光电为上市公司,
且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之前,华灿光电提供了较为详细的
财务资料及未来盈利和现金流预测。
     根据财务顾问出具的《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估值咨询
报告》,本次交易将采用可比公司法、可比交易法、现金流折现法作
为估值方法。根据可比公司法、可比交易法、现金流折现法估值结果
分别为 7.82 元/股、8.12 元/股、6.26 元/股。本次交易估值公允、
定价方式合理且符合相关证券监管规定,不存在损害京东方及其股东
利益的情况。
     四、已签署协议主要内容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已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New Sure
Limited 签署了相关协议,并收到了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

                                     6
公司发来的函,详情如下:
   (一)股份认购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发行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股票的发行和认购: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进行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时,由乙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和条件认购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认购价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为 5.60 元/
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
81.78%。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
票交易总量。
    4、认购数量:乙方本次认购数量为 372,070,935 股(含本数)。
双方确认本次认购股份的最终数量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的发行方案
确定。
    5、支付方式: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的批复后,乙方应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缴款
通知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股款
足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
户。
    6、限售期:乙方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 18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7、违约责任


                              7
   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
项下的义务或在本协议中作出的声明、陈述、承诺、保证,或者其在
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陈述、承诺、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重大遗漏而
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或者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不能生效或不
能履行或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根据另一方的要求继续履
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及/或承担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任
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免除。
    8、协议的成立和生效
    本协议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或被豁免时生效:
   (1)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2)甲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议案;
   (3)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4)乙方已就本次交易完成经营者集中申报并通过审查;
   (5)甲乙双方已就本次交易获得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6)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宜获得其他必须的行政审批
机关的批准(若适用)。
   (二)股份表决权管理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New Sure Limited
    乙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标的股份
    本协议约定甲方委托乙方行使管理表决权、提名权及其附属权利
的股份(以下称“标的股份”)为甲方持有的华灿光电全部股份


                              8
56,817,391 股,以及前述股份由于利润、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增加
的股份。
    3、标的股份表决权、提名权及其附属权利的管理事项
   (1)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自行行使标的股份表决权、提名
权及其附属权利,亦不得委托除乙方之外的任何其他第三方行使,也
不得与华灿光电其他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方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
达成类似协议、安排。甲方不得以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而排除乙方行
使标的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及其附属权利的管理权限,或对乙方行
使标的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及其附属权利的管理权限设置任何障碍。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无条件且不
可撤销地将标的股份的表决权、提名权及其附属权利委托给乙方行使
及管理。
    4、标的股份表决权、提名权的行使
    甲方应就乙方受托行使标的股份表决权、提名权及其附属权利提
供充分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在必要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或及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
信息披露、配合有关监管机关的问询等。
    甲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认购的华灿光电本次发行
的 A 股股份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乙方名下之日(以下称“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及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 18 个月内,甲方不以任何方式处置其持有的华灿光电全部股份。
    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后,除本协议明确排除的“例外情
形”外,在经乙方书面同意后,甲方方可处置标的股份,且甲方应确
保继受方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及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9
起 18 个月内,甲方的股东不得发生变更。
    5、期限
    双方约定,本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下述情形之一出
现之时终止:
   (1)甲方不再持有标的股份时;
   (2)乙方或其关联方不再是华灿光电的实际控制人(因甲方违反
本协议约定导致乙方或其关联方不再是华灿光电的实际控制人情形
的除外);
   (3)本协议按照第十条约定依法解除。
    6、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其
所承担的义务,应承担因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7、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
章之日起生效,并应当立即得以执行。
   (三)关于不谋求华灿光电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函
    承诺人: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自本承诺函生效之日起 18 个月内,我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处置
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
股份;我司及所控制的主体不会单独、共同或协助第三方谋求目标公
司的控制权,亦不会与目标公司股东通过委托、协议、联合、签署一
致行动协议等方式形成一致行动关系或谋求目标公司控制权;我司不
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以谋求控制权为目的增持目标公司股份(增持股
份不谋求控制权且不影响目标公司控制权稳定的除外),不会以委托、
协议、一致行动等方式扩大我司在目标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亦不会通


                              10
过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其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委
托表决协议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单独、共同或协助其他第三方谋求目
标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我司不会教唆、诱使、劝诱或试图影响目标公
司其他股东反对京东方所提议案或针对目标公司拟作出的计划或安
排。
    如因我司违反本承诺函导致京东方对目标公司实际控制地位受
到不利影响,将在接到京东方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纠正相关行为,以
保证目标公司实际控制地位的稳定性。
    五、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必要性
    1、贯彻落实京东方发展战略,快速强化 MLED 业务可持续竞争优
势,夯实并提升京东方全球竞争地位。
    MLED 是备受业界关注的新型显示技术,近年来在背光、户外大尺
寸显示等领域发展势头强劲,未来成长空间广阔。本次交易一方面,
能够快速完成 LED 芯片关键环节布局,与现有业务互补形成完整的业
务体系,从技术、产品、产能、市场、人才等全方位提升业务竞争力,
奠定建立可持续竞争优势的坚实基础;另一方面,能够迅速获得助推
业务发展的良好平台,为打造业务竞争优势提供可靠的组织机制保障。
    2、快速补充 LED 芯片关键技术,与京东方主动式驱动、高速转
印技术拉通协同,构建完整 MLED 技术体系,打造一流技术产品核心
能力。
    从 MLED 行业整体看,三大核心技术分别是 Mini/Micro LED 外延
/芯片技术、主动式驱动背板技术和高速/巨量转移技术,对关键工艺
优化、产品开发迭代起决定性作用,掌握三大核心技术,对行业企业
建立技术竞争壁垒至关重要。通过本次交易,公司能够快速补充 L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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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芯片关键技术,与自身主动式驱动、高速转印技术拉通协同,建立完
整 MLED 技术体系,激发两大核心技术融合优势,进一步有效提升前
瞻技术研发、关键工艺优化、产品迭代升级等能力水平。
    3、整合产业链核心环节,打通衬底、外延、芯片、封装、应用
全产业链布局,大幅强化行业影响力。
    Mini/Micro LED 产业链包括上游(衬底、外延、芯片、材料、设
备等)、中游(封装、背光组装等)和下游整机终端三个部分,其中,
衬底、外延生长与芯片制造环节技术门槛高,设备投资强度大,具有
规模化生产能力的大型企业占有市场优势地位,产业把控能力较强。
通过本次交易,京东方 MLED 业务将实现对产业链核心环节的整合,
进而融合自身在封装、应用领域积累的优势资源,完整打通衬底、外
延、芯片、封装、应用全产业链,构建产业链全面布局和芯片核心环
节重点发展双重优势。
    4、高效整合双方优势产业资源,助推公司构建物联创新“大生
态”,驱动京东方持续高质量发展。
    面对物联网时代带来的巨大市场机遇,以及市场需求定制化、碎
片化、动态化特点,各领域企业顺势转型发展,企业间竞争合作正加
速向共建生态演进。共建产业生态,能够借助生态伙伴企业间的全方
位开放合作,促进协同创新、价值共创,共同开拓、做大市场。华灿
光电 Mini LED 直显芯片已应用于主流终端厂商多个重点项目中,
Mini LED 背光芯片已覆盖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器、电视、车
载等全尺寸全系列终端产品,合作伙伴涵盖业内多数龙头企业,积累
了深厚的客户和供应链资源。通过此次交易,公司可获得优质的 MLED
生态资源,一方面,能够与自身现有生态资源相融合补充,进一步强
化生态建设内核能力;另一方面,能够与现有生态资源高效联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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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内建立规模庞大的生态联接,强化与生态伙伴的共创、共建、共
享。综上,收购华灿光电是对京东方物联创新生态建设的有益补充,
将助推公司拓展建设繁荣的产业生态,能够成为公司未来高质量发展
新的驱动力。
   (二)可行性
    1、延伸产业布局,政策环境长期利好。
    LED 行业符合国家的产业发展方向,是我国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
行业。2021 年 3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发布,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完
善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等推广机制;多个省市均把 LED 等相关产
业纳入“十四五”规划,利用政策优势加快产业发展速度。2021 年 10
月,《“百城千屏”活动实施指南》提出改造国内 4K/8K 超高清大屏,
催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京东方依托半导体显示产业深耕的能
力和资源积累,以 MLED 业务为核心,向 LED 产业延伸发展,符合国
家政策导向。
    2、市场前景巨大,产业协同共抓机遇。
    Mini/Micro LED 是备受业界关注的新型显示技术,在消费升级
的持续推动下,Mini/Micro LED 技术凭借高画质、广色域、定点驱
动、高反应速度、绝佳稳定性等优点,逐渐成为背光、显示领域的重
要技术发展方向,在会议室、教育、商场以及电影院等商用显示市场
迎来爆发。根据 TrendForce 预测,Mini/Micro LED 显示应用年复合
增长率为 18%,2030 年规模预计达 1,886 亿元,CAGR 18%;MLED 背
光应用,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42%,2030 年市场规模预计达 1,218 亿
元。通过此次交易,京东方将实现 MLED 业务与华灿光电 LED 业务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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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互补、高效整合,有力夯实 LED 全产业链优势。
    3、双向赋能提升,经济效益预期良好。
    京东方与华灿光电通过本次交易成功整合后,双方从技术产品、
运营管理、市场开拓等多方面能够相互赋能,实现业务竞争力的有效
互促提升。技术产品方面,华灿光电处于产业链上游,是京东方 MLED
业务需要整合的核心环节,能够保障公司核心资材 MLED 芯片的供应,
同时协同实现产品迭代升级;市场开拓方面,京东方 MLED 业务处于
产业链中下游,是公司在 Mini/Micro LED 新型显示领域的发展平台,
未来可为华灿光电小间距 LED 芯片产品提供广阔的出海口。双方在产
业布局、未来规划方面高度契合,未来整合发展能够相互赋能,并依
托京东方半导体显示产业广阔平台,实现整合后的高质量快速发展。
因此,本项目预期能够取得良好经济效益。
    六、风险分析及对策
    1、市场风险
    半导体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点,且全行业追求新技术突破使
得其产品周期时间较短。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发展动向,强化
市场需求导向,加快 Micro LED 等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及落地,提升市
场风险抵御能力及整体盈利能力。
    2、运营风险
    华灿光电近年业绩承压,且存在资产周转效率偏低、偿债压力较
大等问题。对此,公司经营团队将强化精益管理,推动经营改善措施,
加强资产管理,统筹应收和应付账期,提升资产周转效率。另外,开
拓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做好资金计划,保障贷款到期还款的资
金需要,确保现金流安全。
    3、人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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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需关注运营管理团队稳定性问题,同时关注人才发展体
系建设、团队管理和文化融合等问题。公司将联合相关方充分做好沟
通协商工作,妥善聘任管理团队,全面盘点人事情况,提前介入并制
定人才保留及激励方案,确保企业和员工各方利益;成立专项小组,
加强企业文化宣传与培训,重点解决融合问题。
    七、本次股份认购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份认购后,华灿光电的股权结构及原股东的持股比例将相
应发生变化,华灿光电的控股股东将由华实控股变更为京东方,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珠海市国资委变更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完成股份认购后,华灿光电成为京东方控股子公司,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京东方将通过华灿光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行使股
东权利。本次股份认购不会产生同业竞争。如未来交易过程中产生关
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八、本次认购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认购华灿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京东方可以快
速形成 MLED 业务独立发展平台,打造新型显示产业集群,有助于公
司强化行业影响力,牢固掌握市场竞争话语权。通过与华灿光电的紧
密协同,获得优质的 MLED 生态资源,有效整合双方优势产业资源,
助力公司构建物联创新“大生态”,驱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京东
方认购华灿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契合自
身发展战略,对持续夯实稳固京东方半导体显示行业地位、实现公司
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九、董事会意见
    1、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21 亿元的自筹资金认购华灿光电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 372,070,935 股(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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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现对华灿光电的控制。
    2、同意在总投资不超过 21 亿元的前提下,授权公司执委会全权
办理项目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格、投资模式及相关协议等
调整事项。
    3、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事项相关法律文件。
    十、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3、股份表决权管理协议;
    4、关于不谋求华灿光电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函;
    5、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认购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估值咨询报告。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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