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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东方A:关于“20BOEY2”公司债券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2023-03-16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3-00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3-009
债券代码:149065      债券简称:20BOEY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BOEY2”公司债券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二期)(疫情防控债)(简称“20BOEY2”、
“本期债券”、债券代码 149065)将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支付自 2022
年 3 月 19 日至 2023 年 3 月 18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并摘
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的最后交易日、债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3 月 17
日,凡在 2023 年 3 月 17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
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2023 年 3 月 17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发行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二期)(疫情防控债)(简称
“20BOEY2”、“本期债券”、债券代码 149065)至 2023 年 3 月
18 日将期满 3 年。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面向合
格投资者)》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二期)(疫情防控债)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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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决定不行使本期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
即将全额兑付本期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二期)(疫情防控债)
    2、债券简称:20BOEY2
    3、债券代码:149065
    4、发行总额:人民币 20.00 亿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3.54%。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
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
长1个周期,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7、计息方式及利率确定: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
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
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
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
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
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
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能确定,当期
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始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
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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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
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
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
重置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
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重定价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
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 2020 年 3 月 18 日,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0 年 3 月 19 日。
    10、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
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
为每年的 3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
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
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
    12、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
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评级情况: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
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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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16、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
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8、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按照《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
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二期)(疫情防控债)票面利率公告》,
“20BOEY2”的票面利率为 3.54%,派息额(每张)为:人民币 3.54
元,每 10 张“20BOEY2”(每张面值 1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4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8.32 元,本息兑付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28.32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
发利息为 35.40 元,本息兑付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035.40 元(根据《关
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34 号)的规定,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
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三、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本息兑付日及债券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17 日
    2、最后交易日:2023 年 3 月 17 日
    3、本息兑付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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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债券摘牌日:2023 年 3 月 20 日
    四、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对象
    本次本息兑付的对象为:截止2023年3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0BOEY2”持
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本息兑付。
    在本次付息兑付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息足额
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
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兑付
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
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
足额将债券本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
续本息兑付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
关公告为准。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9〕63 号),
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本次兑付兑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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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
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
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
会议决定以及《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
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
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
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
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发行人联系方式
    发行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
    邮编:100176
    联系人:张夙媛、黄晶
    咨询电话:010-64318888 转
    传真:010-64366264
    九、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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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
   联系人:朱明强、韩勇、廖玲、徐天全、陈乔岭、明根那木尔
   联系电话:021-68801569
   传真:021-68801551
   邮政编码:200120
  (二)联席主承销商
   1、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小波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
F12栋
   联系人:周依黎、王茜、邓毅、赵健程、金城、刘佳
   联系电话:0755-23901683
   传真:0755-82764220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联系人:朱彤、袁科、李子韵、周磊
   联系电话:010-66555196
   传真:010-66551629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9号金融街中心北楼16层
   联系人:杜亚卿、潘林晖、胡凤明、董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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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10-56800264
   传真:010-66010385
  (三)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
场25楼
   负责人:李林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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