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鲁 泰A: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10  

                        股票代码:000726 200726     股票简称:鲁泰A 鲁泰B            公告编号:2022-044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6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时。
    (2) 网络投票时间: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2 年 6 月 9 日上午 9:15 至 9:25,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9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9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般阳山庄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子斌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0人、代表股份27,446.6859万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88,794.0552万股的30.910%。其中,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
11,930.7135万股,占本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74%。
    2、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3 人、代表股份 26,197.7173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88,794.0552 万股的 29.504%。其中,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11,829.9000 万股,占本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34%。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248.9686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06%。其中,B股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6人,代表股份数100.8135万股,占本公
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
式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关于选举刘子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74,466,859    273,342,925           99.591%
   其中:与会 B 股股东         119,307,135    118,299,000           99.1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中小投资者             12,689,686     11,565,752          91.143%
其中:与会 B 股中小投资者        1,008,135             0            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2 关于选举许植楠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74,466,859    275,358,227         100.325%
   其中:与会 B 股股东         119,307,135    120,315,102         100.84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中小投资者            12,689,686    13,581,054        107.024%
其中:与会 B 股中小投资者       1,008,135     2,016,102        199.983%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3 关于选举刘德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74,466,859   273,342,125          99.590%
  其中:与会 B 股股东         119,307,135   118,299,000         99.1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中小投资者            12,689,686    11,564,952         91.137%
其中:与会 B 股中小投资者       1,008,135            0           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4 关于选举许健绿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74,466,859   275,358,226        100.325%
  其中:与会 B 股股东         119,307,135   120,315,101        100.84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中小投资者            12,689,686    13,581,053        107.024%
其中:与会 B 股中小投资者       1,008,135     2,016,101        199.983%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5 关于选举郑会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74,466,859   275,358,226        100.325%
  其中:与会 B 股股东         119,307,135   120,315,101        100.84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中小投资者            12,689,686    13,581,053        107.024%
其中:与会 B 股中小投资者       1,008,135     2,016,101        199.983%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6 关于选举张战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74,466,859   273,342,125         99.590%
  其中:与会 B 股股东         119,307,135   118,299,000         99.1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中小投资者            12,689,686    11,564,952         91.137%
其中:与会 B 股中小投资者       1,008,135            0           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7 关于选举张克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74,466,859   273,339,225         99.589%
  其中:与会 B 股股东         119,307,135   118,299,000         99.1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中小投资者            12,689,686    11,562,052         91.114%
其中:与会 B 股中小投资者       1,008,135            0           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8 关于选举杜立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74,466,859   273,333,125         99.587%
  其中:与会 B 股股东         119,307,135   118,299,000         99.1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中小投资者            12,689,686    11,555,952         91.066%
其中:与会 B 股中小投资者       1,008,135            0           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0《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
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关于选举周志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74,466,859    273,352,225             99.594%
  其中:与会 B 股股东         119,307,135    118,299,000             99.1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中小投资者            12,689,686     11,575,052             91.216%
其中:与会 B 股中小投资者       1,008,135              0              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2关于选举曲冬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74,466,859    273,352,225             99.594%
   其中:与会 B 股股东         119,307,135   118,299,000             99.1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中小投资者            12,689,686    11,575,052             91.216%
其中:与会 B 股中小投资者        1,008,135             0              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3关于选举彭燕丽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74,466,859    273,352,225             99.594%
   其中:与会 B 股股东        119,307,135    118,299,000             99.1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中小投资者             12,689,686     11,575,052            91.216%
其中:与会 B 股中小投资者       1,008,135              0              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4关于选举权玉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74,466,859    273,339,325            99.589%
   其中:与会 B 股股东         119,307,135    118,299,000            99.1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中小投资者                     12,689,686            11,562,152              91.115%
      其中:与会 B 股中小投资者                 1,008,135                     0               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00《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3.01关于选举张守刚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74,466,859              273,342,225               99.590%
         其中:与会 B 股股东               119,307,135             118,299,000               99.1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中小投资者                   12,689,686              11,565,052               91.137%
      其中:与会 B 股中小投资者                1,008,135                      0               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02关于选举刘子龙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74,466,859              273,342,225               99.590%
         其中:与会 B 股股东              119,307,135              118,299,000               99.15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与会中小投资者                   12,689,686              11,565,052               91.137%
      其中:与会 B 股中小投资者                1,008,135                      0               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当选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4.0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反对    反对比例 弃权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74,466,859   273,656,871       99.705%       809,988   0.295%      0          0.000%
其中:与会 B 股股东   119,307,135    118,544,647      99.361%       762,488       0.639%       0       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代表股份      同意          同意比例    反对     反对比例   弃权   弃权比例
     与会中小投资者          12,689,686    11,879,698    93.617%   809,988     6.383%      0    0.000%
其中:与会 B 股中小投资者     1,008,135      245,647     24.366%   762,488    75.634%      0    0.00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曹钧       张明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