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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2015-09-30  

						证券代码:000761   200761   证券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15-053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接到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本钢公司”)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增持方式:通过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卓越 47
号资产管理计划
     3、增持数量:36,346,60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59%)
     4、增持均价:5.0223 元/股
     5、增持总金额:18254.32 万元
     6、增持时间: 2015 年 9 月 2 日至 2015 年 9 月 28 日
     本次增持前,本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2,417,768,3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7.10%;增持后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54,114,97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8.256%。
     二、后续增持计划
     截止 2015 年 9 月 28 日,该资产管理计划已出资 18254.32
万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票。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
定发展的信心,本钢公司将继续履行其在公司 2015 年 7 月 9
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
于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计 划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15-031)中作出的相关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后三个月内
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以自有资
金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含已完成金额 18254.32 万元)增持
本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
法律、行政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
件。
     3 本钢公司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