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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告2020-04-24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20-025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036,493,236.07 元,按 2019 年度母公司
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883,844.6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 1,103,162,610.35 元,扣除上年实际分配的股利 193,768,576.6
元,本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945,887,269.82 元。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为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影响,综合考虑公司中长
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尤其是资金面情
况,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潜在风险的能
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
益,公司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
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2017-2019 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利润的比例已超过 30%,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
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今
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
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
果。
    四、审议程序及意见
    1、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2、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综合考虑,其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
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的
发展。同意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
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 0 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