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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2019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0-05-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 2019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简称:本钢板材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冯进军                  联系电话:021-38032718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泽                   联系电话:021-3867595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5 次(持续督导期间:2019 年 8 月 7 日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无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项   目                              工作内容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5 月 6 日
                                                 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对外投资等事项的审议规则和披露要求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无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项目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本溪钢
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是                   不适用
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2、2018 年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东辽宁交通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
                                                      是                   不适用
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
具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3、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及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就其下属本钢
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他销售公司与公司          是                   不适用
下属销售公司的独立性及避免同业竞争问题出具的
《承诺》
4、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是                   不适用
司出具的《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5、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
                                                      是                   不适用
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6、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及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规        是                   不适用
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无
保荐的公司采取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 2019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冯进军                     陈    泽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