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21年度培训情况报告2022-03-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 2021 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机构”或“国泰君安”)
作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钢板材”或“公司”)2015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和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为了进一
步提升本钢板材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各项业务规则的学习和理解,国泰君安对本
钢板材进行了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人员
国泰君安指派本钢板材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袁业辰先生和杨可意女
士负责本次培训工作。
二、培训对象
在本次培训中,本钢板材接受培训的人员包括:公司主要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本次培训工作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通过电子授课的方式实施。培训地点为本
钢板材会议室和远程视频会议。
四、培训内容
募集资金管理的一般规定,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制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对
外投资的审议规则和披露规则以及特殊情形下的适用办法;对外担保的审议规则
和披露规则等内容;关联人和关联交易的认定、关联交易的审议规则和披露规则、
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适用办法、免于审议的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的规范。
本钢板材接受培训的人员就如何勤勉尽责、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问
题与国泰君安培训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国泰君安培训人员向本钢板材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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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培训人员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以供自学,在学习过程中如有问题
可随时与国泰君安培训人员联系。
五、培训效果
公司及培训对象能够按照规定积极参与、配合国泰君安的持续督导工作。本
次培训加强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
理解,明晰了自身的职权、义务与法律责任,增强了公司及上述人员的规范运作
意识,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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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 2021 年度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 业 辰 杨 可 意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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