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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本钢板材: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2022-03-26  

                        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097 号
           关于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097 号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钢板材”)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1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0092 号的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

    本钢板材管理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本钢板材 202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
称“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

    编制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是本钢板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所载信息
与我们审计本钢板材 2021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
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
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本钢板材 2021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情况,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
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专项说明 第 1 页
    本报告仅供本钢板材为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永江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桂英




       中国上海                二 O 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专项说明 第 2 页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钢财务公司”)、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财务公司”)
编制单位: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注 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 年期末余额       收取的利息     支付的利息、手续费
一、在本钢财务公司存款
                              1,332,199.78  20,900,552.77     22,232,752.56                           29,527.82
(注 2)
其中:受限制保证金存款          240,882.28       34,264.96       275,147.25                             2,737.59
      在鞍钢财务公司存款
                                                467,965.63        25,000.00         442,965.63
(注 3)
二、向本钢财务公司借款
(注 4)
      向鞍钢财务公司借款
(注 4)
三、委托本钢财务公司开立
                                240,882.28       46,232.58       287,114.86
的承兑汇票(注 5)
    委托鞍钢财务公司开立
的承兑汇票(注 6)
注 1:包含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注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本钢财务公司利息为 252.40 万元;

注 3:本公司于 2021 年年末将资金转入鞍钢财务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鞍钢财务公司利息为零;
注 4:2021 年度本钢板材未与本钢财务公司、鞍钢财务公司发生借款业务;
注 5:本钢财务公司本年度给予本钢板材无担保授信额度 25.00 亿元;

注 6:鞍钢财务公司本年度给予本钢板材贷款、票据及其他形式的最高授信限额 50 亿元,鞍钢财务公司向本钢板材提供委托贷款最高限额 20 亿元。


本汇总表已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霍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东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晓炜


                                                                       汇总表第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