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青岛特锐 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锐德”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特锐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募集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216 号文件《关于核准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川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批准,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向简兴福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乾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845,035 股,每股面值为 1 元,每股发行价为 8.26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229,999,989.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7,927,845.00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202,072,144.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15)第 000093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229,999,989.10 实际支付发行费用 27,927,845.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02,072,144.10 减:补充标的公司运营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16,030,000.00 变更募投项目偿还银行借款 102,340,000.00 募集项目资金投入 63,903,102.94 部分募集资金利息补充流动资金 78,800.58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5,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344,496.26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2,064,736.84 报告期内,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31,762,422.94 元,募集 资 金 产 生 的 利 息 用 于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43.80 元 , 购 买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金 额 为 25,000,000.00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 2,064,736.84 元。 二、广发证券对特锐德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广发证券对特锐德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手段包括:获取特锐 德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以及使用的具体明细表,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检 查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合同等资料,询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 三、特锐德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 2015 年 11 月与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 介机构相关费用。截止 2017 年 7 月 31 日,该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并于同日办理 完成了专户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与青岛崂山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2015 年 11 月,公司分别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郫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等三家银行(以下统称 “专户银行”)、广发证券及川开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开电气”)签订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三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撤销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365 万元及利息余额全部转入公司在成都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县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6 年 8 月,公司与川开电气 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县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专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放余额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 1001300000448670 1,436.5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 4402938019100058479 0.00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县支行(备注 1) 022351000120010000450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县德源支行 022303000120010004065 2,063,300.32 合 计 2,064,736.84 备注 1:截止 2018 年 3 月 6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3.80 元,该部分募集资金为原有募集资 金转出后到账利息;同日,公司将专户中募集资金产生的 43.80 元利息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 将该募集资金账户注销。 (二)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2018 年度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207.2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76.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232.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227.3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0.64% 是否已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本年度 变更项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资进度(%) 实现的 目(含部 资总额(1) 金额 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2) (3)=(2)/(1) 效益 分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核级配电开关设备与直流电源设备 否 8,365.00 8,365.00 3,176.24 6,390.31 76.3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10kv 预装式智能变电站生产线技术 是 10,232.00 0.00 0.00 0 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改造项目 补充标的公司运营资金、偿还银行借 是 1,603.00 11,835.00 0.00 11,837.00 100.0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款 合计 -- 20,200.00 20,200.00 3,176.24 18,227.31 90.23%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不适用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不适用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 详见本报告三、(二)、2。 银行理财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不适用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关于项目资金使用变更情况的说明 详见本报告三、(三)。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无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或其他情况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 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川开电气可对最 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决议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一年内有效;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 全资子公司川开电气可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 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起 12 个月内有效。 (1)2017 年 8 月 15 日,川开电气将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于购买理财产品, 期限 193 天、利率 5.15%,该笔资金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到期,利息收入 1,361,575.34 元。 (2)2018 年 3 月 9 日,川开电气将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0 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期限 39 天,利率 5.05%,该笔资金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到期,利息收入 245,219.18 元。 (3)2018 年 4 月 27 日,川开电气将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期限 39 天,利率 5.13%,该笔资金于 2018 年 6 月 5 日到期,利息收入 277,808.22 元。 (4)2018 年 7 月 4 日,川开电气将募集资金人民币 4,700 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期限 32 天,利率 5.00%,该笔资金于 2018 年 8 月 7 日到期,利息收入 208,087.67 元。 (5)2018 年 8 月 16 日,川开电气将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0 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期限 30 天,利率 4.90%,该笔资金于 2018 年 9 月 17 日到期,利息收入 193,315.07 元。 (6)2018 年 11 月 7 日,川开电气将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期限 30 天,利率 4.70%,该笔资金于 2018 年 12 月 8 日到期,利息收入 115,890.41 元。 (7)2018 年 12 月 12 日,川开电气将募集资金人民币 2,500 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 品,期限 30 天,利率 4.67%。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特锐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特锐德编制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 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赵瑞梅 刘世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