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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锐德: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31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19-037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周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2019年5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5月31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5月30日15:00至2019年5月31日15:00期间。
    4、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24日(周五)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336 号公司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屈东明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4 人,所持(代理)股份 440,666,566 股, 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4.1740%。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以外的股东)共 31 人,代表股份 13,056,2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08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49,941,4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063%。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
股东)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3,063,0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07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 人,代表股份 390,725,1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1677%。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
股东)共 14 人,代表股份 9,993,2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01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参会股东审议,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0,227,7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04%;
反对 43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17,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392%;反对 4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60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0,227,7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04%;
反对 43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17,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392%;反对 4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60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
    3、《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0,227,7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04%;
反对 43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17,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392%;反对 4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60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0,227,7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04%;
反对 43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17,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392%;反对 4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60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0,227,7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04%;
反对 43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17,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392%;反对 4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60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0,227,7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04%;
反对 43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17,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392%;反对 4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60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0,227,7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04%;
反对 43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17,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392%;反对 4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60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0,227,7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04%;
反对 43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17,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392%;反对 4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60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0,227,7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04%;
反对 43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17,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392%;反对 4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60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
    10、《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40,227,7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04%;
反对 43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9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617,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392%;反对 4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608%;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指派邵银燕律师、石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
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31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