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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特锐德: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13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盘活公司的账面
资产,控制应收账款风险,优化资产结构,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业
务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关于公司副总裁 Helmut Bruno Rebstock 为香港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对香港子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公司香
港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海外市场的拓展,同时有利于其降低财务成本、补充
流动资金。本次关联交易为无息借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费方域、王秉刚、王竹泉

                                         2019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