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锐德: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7-13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19-046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盘活账面资产,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及时回收流动资金,青岛特锐德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锐德”或“公司”)及全资公司川开电气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川开电气”)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长城国瑞
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瑞”或“计划管理人”)设立的“特锐德应收
账款二期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名称为准,以下简
称“本专项计划”或“专项计划”)进行融资。公司初始出售的应收账款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11亿元,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约为人民币10亿元
(均以专项计划实际设立时的金额为准),本专项计划预计存续期限约为3年。
本专项计划向资本市场发行的证券拟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
支持证券,拟发售规模预计 10 亿元左右(以专项计划成立时的规模为准),其
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占比约为 85%,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占比约为 15%。前
述资产支持证券规模、占比可能因交易结构或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调整。优先级
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平通过询价方式确定,由合
格投资者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票面利率,公司拟认购不超过 5%的次级资
产支持证券,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锐投资”)拟
认购不低于 95%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并提供差额补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德锐投资为公司关联法
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
于德翔先生、董事屈东明先生、董事陈忠强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进行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
权限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3、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德锐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7569412493
法定代表人:于德翔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4年02月27日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36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力设备制造业投资、对外股权投资、投资咨询
服务。(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于德翔 405 57.86%
2 屈东明 57 8.14%
3 刘立中 57 8.14%
4 陈忠强 53 7.57%
5 王聚辰 53 7.57%
6 康晓兵 40 5.72%
7 常美华 35 5.00%
合计 -- 700 100%
2、德锐投资的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
德锐投资主要从事对外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服务。其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5,913,623,828.43 16,385,730,165.79
净资产 3,153,949,976.06 3,156,379,906.68
营业收入 6,003,328,085.44 1,094,393,370.90
净利润 3,803,574.81 6,990,272.54
注:上述2018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德锐投资持有公司 411,370,753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41.24%,为公司控
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德锐投资为公司
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不存在担保、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
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的账面资产、提高资产质量、优化公司资产结
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
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2019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9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德锐投资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
的事前审查,对该项关联交易予以认可,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的账面资产、控制应收账款风险、优化公司资
产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
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相关关联
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