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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泰岳: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2019-04-26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 担保额                                                   是否履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披露日期          度                                                 行完毕 联方担保

    北京新媒传信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 04 月 24 日    1,000            连带责任保证              两年     是       否

 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2017 年 04 月 24 日   30,000            连带责任保证              两年     是       否

                                                                  连带责任保证,与母公司共用授信
    北京新媒传信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 09 月 30 日                                               一年     是       否
                                                                              额度

                                                                  连带责任保证,与母公司共用授信
 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2017 年 09 月 30 日   10,000                                      一年     是       否
                                                                              额度

                                                                  连带责任保证,与母公司共用授信
中科鼎富(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7 年 09 月 30 日                                                一年     是       否
                                                                              额度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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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法
人治理、日常管理、信息披露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的规定进行,并
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


       三、关于公司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
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四、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交易过程公平、公正,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
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鉴于公司目前现金流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
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
展。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也不
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2
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2019
年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委托理财,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期限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新的会计准则而做出的,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
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度相关事
项的专项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罗建北:                                   刘铁民:


    沈   阳:                                  王雪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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