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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泰岳: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6-22  

                        证券代码:300002             证券简称:神州泰岳         公告编号:2022-035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神州泰岳”)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2,543,766 股,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照现金
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61,091,984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2,543,766 股后的 1,948,548,218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1609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9,027,226.85 元。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
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49,027,226.85 元÷
1,961,091,984 股= 0.024999 元/股。
    综上,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
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4999 元/
股。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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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61,091,9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
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49,027,299.6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 、 截 至 本公 告 披 露日 , 公 司 通过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持 有 本 公司 股 份
12,543,766 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
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
送红股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
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转增比例。因此,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现金
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3、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61,091,984 股剔除
已回购股份 12,543,766 股后的 1,948,548,2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5160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2644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32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516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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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股份不参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
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 49,027,226.85 元
=1,948,548,218 股×0.0251609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
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
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24999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24999 元/股
=49,027,226.85 元÷1,961,091,984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0.024999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在本次回购股份期内,如公司实
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
股份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
购价格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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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 13 号院 1 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杨婷、石志荣
咨询电话:010-84927606
传真电话:010-58847583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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