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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普医疗:关于所属企业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5-14  

                        证券代码:300003           证券简称:乐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1-059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企业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乐普心泰
医疗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泰科技)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为实现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充分调动核心员工工作积极性,实现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心泰科技搭建持股平台
拟针对公司及心泰科技核心员工实施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
    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乐普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宁波
嘉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嘉度)和宁波嘉呈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嘉呈)合计持有心泰科技 5%的股份将作为本
次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关于所属企业乐普心泰医疗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58)。
    2、审议程序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拟参与本次持股计划,将通过入伙方式认购持股平台份
额,作为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心泰科技股份。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心泰科技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权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所
属企业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


                                     1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
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本次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持股计划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概述
    1、基本情况
    名称:乐普心泰医疗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PF84
    注册资本:29,473.6842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娟
    成立日期:2021 年 1 月 29 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莘砖公路 258 号 41 幢 201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从事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结构性心脏病介入用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及商业化。


    2、股本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心泰科技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77,200,000        94.05%
       北京天地和协科技有限公司                      2,800,000         0.95%
  宁波嘉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136,842         3.10%
  宁波嘉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00,000         1.90%



                                         2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                                  294,736,842              100%


     3、主要财务数据(模拟报表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资产总额                                                      77,1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69,273
                      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4,825
                     净利润                                                        6,96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68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心泰科技净资产为 40,152 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宁波嘉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J4XF99X
     成立日期:2021 年 2 月 22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乐普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三号办公楼 1479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情况:
                                                              认缴出资额     间接持有心泰
序号                  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科技股份比例
 1        北京乐普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179.62         3.10%
 2            核心员工不超过 49 人           有限合伙人

     其中心泰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娟女士将作为宁波嘉度有限合伙人,通过认购
份额间接持有心泰科技股份,持股比例不超过 0.30%。


     2、宁波嘉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J4XG52R
   成立日期:2021 年 2 月 22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乐普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三号办公楼 1478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情况:
                                                          认缴出资额   间接持有心泰
 序号                姓名                    合伙人类型
                                                          (万元)     科技股份比例
  1       北京乐普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948.80       1.90%
  2           核心员工不超过 49 人           有限合伙人

   其中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将作为宁波嘉呈有限合伙人,通过认购份额间接持
有心泰科技股份,持股比例不超过 0.60%。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1、定价依据:在宁波嘉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嘉呈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资心泰科技前,心泰科技每股净资产为 1.4340 元/股(模
拟报表未经审计),本次持股计划拟认购价格定为 3.48 元/股。
      2、资金来源:上述持股对象拟出资的资金均为其自有或自筹的合法资金,公
司承诺不为持股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心泰科技作为公司结构性心脏病医疗器械平台,通过分拆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主板上市,可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其研发能力和行业竞争力。本次分拆实施
后,公司仍是心泰科技控股股东,随着心泰科技盈利能力的增强,将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盈利水平。
      为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充分调动核心员工工作积极性,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将有利于公司综合实力的提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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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管理层与公司共同成长和
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从而有效促进公司赢利水平的提升,增加股东回报,
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关联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
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意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层的工作热情,促进
管理层与公司共同成长和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从而有效促进公司赢利水平
的提升,增加股东回报,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双方
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
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本项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已履
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行为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
者侵占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项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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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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