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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风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11  

						证券代码:300004             证券简称:南风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9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4:00 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小塘三环西路 31 号南方风
机股份有限公司 1 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上
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9 年 11 月 10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 137,313,0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073%。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36,252,29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86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 1,06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820,0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9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759,2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58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06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谭汉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经与会
股东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增补李志斌先生、罗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增补李志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6,643,805 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50,781 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3%。

    1.02 增补罗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6,623,804 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0,78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1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增补肖兵先生、陆垂军先生、李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增补肖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6,623,806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0,78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13%。

    2.02 增补陆垂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6,623,806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0,78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13%。

    2.03 增补李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36,623,806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30,78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1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戴毅、陈晓璇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风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