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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美药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08-05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0-104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8 月 3 日、8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
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
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重庆莱
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43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
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
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
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