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30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嘉园环保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支持嘉园环保有限公司业务
发展,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 3,5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
的资金需求,整体风险可控。
2、该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公司为嘉园环保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3,500 万元银行贷款担保
的相关事宜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易欢欢________ 李山_________ 王立章 _________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