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解冻的进展公告2020-08-08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0-078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解冻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
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主营业务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
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及《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修订)>的通知》的规定,公司股票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将被实施
停牌并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会对公司的运行、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部分银行
账户被解冻,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自查,获悉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上海佳豪船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发展”)的部分账户获解冻,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账户被解冻情况
1、本次被解冻的账户情况如下:
序
户名 账号 账户类别 开户行 冻结执行人
号
上海市第一
上海农商银行
1 50131000643192528 一般户 中级人民法
新桥支行
院
天海融合防务 兴业银行
2 216400100100100240 一般户
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青浦支行 上海市
中国工商银行 浦东新区
3 1001734119000091658 一般户 上海松江科技 人民法院
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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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20-078
序
户名 账号 账户类别 开户行 冻结执行人
号
交通银行
4 310069150018010027092 一般户
上海九亭支行
建设银行 上海海事
5 31001512200059730144 公积金户
上海徐汇支行 法院
中国工商银行
6 1001734119000093613 一般户 上海松江科技
城支行
上海佳豪船舶 中国民生银行
7 0201014210021014 一般户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上海市松江
中国工商银行 区人民法院
8 1001293529319774665 社保户 上海中山南路
支行
上海农商银行
9 50131000643206349 一般户
新桥支行
2、获解冻的原因:
经查询,上述账户 1-4 被解冻的原因为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分别裁定中止公司与深圳市创东方长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仲裁
一案和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程序。上述账户 5 被
解冻的原因为中海液化气船舶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撤回对科技发展的一审起诉。上述账户
6-9 被解冻的原因为科技发展与王智明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结案。
二、公司仍被冻结银行账户情况
1、公司及子公司仍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汇总如下:
单位:元
序 冻结执行
户名 账号 账户类别 开户行 账户余额
号 人
招商银行上
上海佳豪船舶 上海市闵行
1 121908562010703 基本户 海分行淮海 276,416.06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支行
中国民生银
上海佳豪游艇发展 上海市徐汇
2 0201014210016697 基本户 行上海分行 42,469.52
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营业部
2、被冻结的原因:
经查询,上述账户 1 被冻结的原因为苏州亿博工贸有限公司就与公司合同买卖纠纷一案
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公司给付 254,826.18 与及利息,执行费 3,722.3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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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账户 2 被冻结的原因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支行就与公司金融借贷合同纠纷
一案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公司给付借款本金 42,980,688.83 元及相关利
息,执行费 111,461.55 元。
上述事项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后续解决措施
1、公司仍将继续协调有关申请方及法院,尽快解除对公司子公司有关账户的冻结情形,
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2、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许可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
务,公司将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履行各项职责,自觉接受法院及管理人的监督,最大限
度妥善处理上述事项。
3、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不
利影响;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解冻,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
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主营业务重新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若重整失败,
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
修订)》及《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的
规定,公司股票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将被实施停牌并面临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
3、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冻结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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