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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豆神教育: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26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豆神教育科技(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
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下列事项进行
了认真的调查和核查,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审阅张瑛女士的个人履历等材料,张
瑛女士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张瑛女士具备履行职
责相应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均能够胜任财务总监的职
责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张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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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雪春




                                                    史元春




                                                    王本忠




                                              2021 年 7 月 2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