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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测检测: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03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19-076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02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2 月 0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02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02 日(星期一)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01 日 15:00 至 2019 年 12 月 02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 4 号华测检测大楼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万峰先生。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
会议。
7、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8、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33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45,134,4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8883%。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2 名,代表股份
数 318,031,4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18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名,代表股份数 227,103,02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701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本公告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且非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与的中小股东 28 名,代表股份数 227,253,62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71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参与的中小股东 7 名,代表股份数 150,6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009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 名,代表股份数 227,103,023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13.7013%。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关于选举万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87,391,61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9.4076%;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9,510,79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74.5910%。

    1.02    《关于选举申屠献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06,488,76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9108%;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8,607,94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82.9945%。

     1.03   《关于选举陈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02,806,168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2.2353%;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4,925,348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81.3740%。

     1.04   《关于选举邝志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487,391,61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9.4076%;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9,510,794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74.5910%。

    万峰先生、申屠献忠先生、陈砚先生、邝志刚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关于选举张汉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45,131,94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5%;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7,251,123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99.9989%。
    2.02《关于选举程虹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45,131,94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5%;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7,251,123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99.9989%。

    2.03《关于选举曾繁礼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45,131,94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5%;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7,251,123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99.9989%。

    张汉斌先生、程虹先生、曾繁礼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汉斌

先生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7月27日结束,程虹先生、曾
繁礼先生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陈炜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28,927,45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7.0270%;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1,046,639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92.8683%。

    3.02   《关于选举欧瑾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45,131,94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5%;其中,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7,251,123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99.9989%。
   陈炜明先生、欧瑾女士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45,132,8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7%;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252,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45,132,8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7%;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252,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45,132,8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7%;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252,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均不涉及特别决议事项或关联交易事
项;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
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