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1-068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
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
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
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
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
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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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
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
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
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
期损益。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
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
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财政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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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真
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
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
政策。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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