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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纬锂能:关于与格林美签署《10,000吨回收镍产品定向循环合作备忘录》的公告2021-08-09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1-144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格林美签署《10,000 吨回收镍产品定向循环合作备忘录》
                                   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备忘录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受具

体实施进度等因素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备忘录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存在不

确定性;

    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详见公告中的“五、重大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备忘录签署情况

    2021年8月9日,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格林美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签署《10,000吨回收镍产品定向循环供应合作备忘

录》(以下简称“本备忘录”)。随着全球新能源产业的飞速发展,围绕“碳达峰碳

中和”的市场驱动力以及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双方协商一致,格林

美将回收镍产品供应公司,公司将报废的含镍动力电池以及电池废料供应给格林美,

构建“动力电池回收—电池原料再造—电池材料再造—动力电池再造”的动力电池全

生命周期价值链与镍产品全球绿色供应链,促进动力电池低碳排放达标,实现经济效

益与社会效益的协同发展。自2024年起,格林美承诺向公司供应每年1万吨以上的回收

产出镍产品(包括硫酸镍、三元前驱体与三元材料等镍产品),合作期限自产品供应

开始延续10年,且可根据需要进行数量增加和合作期限的延长。

    本备忘录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双方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


                                     1 /5
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41643035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A栋20层2008号房(仅

限办公)

    5、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6、注册资本:478352.2257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态环境

材料、新能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光机电精密分析仪器、循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

高新技术咨询与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

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不含危险品,凭《道路运输经营

许可证》经营);超细镍粉、超细钴粉的生产、销售及废旧电池的收集与暂存(由分

支机构经营)。塑木型材及铜合金制品的生产、销售及废线路板处理(由分支机构经

营);废旧金属、电池厂废料、报废电子产品、废旧家电、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

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回收、处置与销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

营);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的收集、贮存、处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

    8、关系说明:公司与格林美不存在关联关系。

    9、格林美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本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1、合作形式

    双方作为长期商业伙伴,继续拓展在电池回收领域的深度合作,格林美严格按照

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部门规定予以处理回收物料,保证回收利用全过程的环境合

规性。格林美承诺将其回收产出镍产品(包括硫酸镍、三元前驱体与三元材料等镍产

品)优先保障公司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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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报废的含镍动力电池以及电池废料供应给格林美,并积极论证与引导格林

美的镍产品(包括硫酸镍、三元前驱体与三元材料等镍产品)在公司全球产业链的使

用,共同构建镍产品的全球绿色供应链。

    2、供应数量

    自2024年起,格林美承诺向公司供应每年1万吨以上的回收产出镍产品(包括硫酸

镍、三元前驱体与三元材料等镍产品),保障公司备货且按月均匀供货。

    公司保证将报废的含镍动力电池以及电池废料全部或部分供应给格林美,并积极

论证与引导格林美的镍产品(包括硫酸镍、三元前驱体与三元材料等镍产品)在公司

全球产业链的使用,格林美应积极配合公司全球供应链的延伸论证与调研。

    3、其他约定事项

    (1)依据未来发展的需要,双方积极研究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动力电池回收与镍资

源的回收工厂,保障公司全球产业链绿色供应的需求。

    (2)本备忘录自双方盖章后即生效。合作期限自产品供应开始延续10年,且可根

据需要进行数量增加和合作期限的延长。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格林美全面聚焦发展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与动力电池回收为主体的新能源

业务,是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先进企业代表。公司与格林美本次合作,有利于双方共

同构建“动力电池回收—电池原料再造—电池材料再造—动力电池再造”的动力电池

全生命周期价值链与镍产品全球绿色供应链,通过双方在资源、回收、技术与市场链

的合作,实现镍资源的定向循环再利用,促进动力电池低碳排放达标,助推国家“碳

达峰碳中和”战略,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同发展;有利于持续提升公司在新

能源行业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备忘录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

响,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影响尚不确定,如本备忘录对公司本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重大风险提示

    1、本备忘录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的约定,受具



                                       3 /5
体实施进度、项目情况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双方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

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                   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公司与上海瀚舜船务有限公司签订《新
  1                                           2019年6月28日 正在履行中
       混合电推散货船项目合作协议》
                                                               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020年3月
                                                               与StoreDot Ltd.签订《框架协议修正
       公司与StoreDot Ltd.签订《战略合作框
  2                                           2018年11月27日 案》,双方同意将协议期限延长至
       架协议书》
                                                               2020年3月31日、2021年3月31日,
                                                               已履行完毕。
  3    公司与Daimler AG签订《供货合同》        2018年8月2日 正在履行中
       公司与StoreDot Ltd.签订《电动汽车战
  4                                           2021年4月30日 正在履行中
       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与荆门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战略投
  5                                           2021年6月10日 正在履行中
       资协议》
       公司与荆门高新区管委会签订《战略投
  6                                            2021年8月4日 正在履行中
       资协议》

       3、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8日和2021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

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和《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公司实际控制人骆锦红女士计划

自 2021 年 6 月8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7日 期 间 通 过 集 中 竞 价 方 式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不 超 过

18,000,000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安基

金”)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计划未来九十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94,133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其他控股股东、董监高

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4、本备忘录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汇安

基金通过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2,294,133股;未来

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

售情况。


                                               4 /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格林美签署的《10,000吨回收镍产品定向循环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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