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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硅宝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3-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硅宝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9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投
资者发行股票 60,258,249 股,发行价格为 13.94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39,999,991.06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8,717,224.76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831,282,766.30 元。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1]0016 号),确认募集资
金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到账。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募
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用途如下:


                                         1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    原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号                                      资            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0 万吨/年高端密封胶智能制造项
1                                     56,140.00         52,000.00         52,000.00
     目
2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8,023.00          8,000.00          8,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4,000.00         24,000.00         23,128.28
               合计                   88,163.00         84,000.00         83,128.28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上述资金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证
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及实施


                                       2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
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
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
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


                                   3
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
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自有资金现
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
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
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信建投证券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普海                     盖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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