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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硅宝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3-27  

                           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其中: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上述额度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97 号)批复,成都硅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硅宝科技”、“发行人”)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 60,258,249
股,发行价格为 13.94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39,999,991.06 元,扣
除发行费用 8,717,224.7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31,282,766.30 元。

    2021 年 2 月 25 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硅
宝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
信验(2021)第 0016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2 月 24 日止,硅宝科技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258,249 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 839,999,991.0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717,224.76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 831,282,766.30 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披露
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10 万吨/年高端密封胶智能制造项目            56,140.00               52,000.00

 2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8,023.00                 8,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4,000.00               24,000.00

                      合计                          88,163.00               84,000.00


       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31,282,766.30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资
金额相应调整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10 万吨/年高端密封胶智能制造项目   561,400,000.00              520,000,000.00

 2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扩建项目            80,230,000.00               80,00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40,000,000.00              231,282,766.30

                   合计                    881,630,000.00              831,282,766.3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
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上述资金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证
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2、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
买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标,以股票及其衍
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及实施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
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
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

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

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自有
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

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

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自有资金

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