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禹节水”或“公司”)2021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大禹节水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 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25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吕强、财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14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58,593,750 股,发行价格为 5.12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00.00 元,扣除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发行 费用 9,470,377.35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90,529,622.6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信会计 师报字第 ZG10111 号)。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发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801,072,941 股,不考虑发行 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59,666,691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之承诺及履行情况 1、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的 14 名特定对象福建鑫鑫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郭伟松、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锦绣 608 号私募投资基金、锦绣中 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和资本耕耘 82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吕强、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富家 2 号私 募投资基金、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大禹节 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票。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 承诺的情况。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 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9 月 8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8,593,75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80%,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全 部解除限售。 3、本次申请解除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4 名,涉及的证券账 户合计 32 个。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可上市 发行对象 证券账户名称 份总数 售数量 流通股数 福建鑫鑫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鑫鑫投资有限公司 1,953,125 1,953,125 1,953,12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82,812 4,882,812 4,882,812 公司 郭伟松 郭伟松 1,953,125 1,953,125 1,953,125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可上市 发行对象 证券账户名称 份总数 售数量 流通股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 通内需增长 12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 1,953,124 1,953,124 1,953,124 型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基金-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财通基金西部定增 1 号单一 976,563 976,563 976,563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 司-分红险-财通基金玉泉 1158 195,313 195,313 195,31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熊芬芬-财通基金玉 390,625 390,625 390,625 泉合富 5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司-财通基金汇通 2 号单一资产 195,313 195,313 195,313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中国银河证 1,953,124 1,953,124 1,953,124 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汉汇韬略对冲 2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添盈增利 97,656 97,656 97,656 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 1188 号单 195,313 195,313 195,313 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天津汇登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合富 66 292,969 292,969 292,96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53,125 1,953,125 1,953,125 公司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 理有限公司-锦绣 608 号 1,953,125 1,953,125 1,953,125 司-锦绣 608 号私募投资基金 私募投资基金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 理有限公司-锦绣 608 号 司-中和资本耕耘 828 号私募证券 1,953,125 1,953,125 1,953,125 私募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 JPMORGAN CHASE JPMORGAN CHASE BANK, BANK, NATIONAL 3,906,250 3,906,250 3,906,250 NATIONAL ASSOCIATION ASSOCIATION 吕强 吕强 13,671,875 13,671,875 13,671,87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29,687 2,929,687 2,929,687 华夏基金-邮储银行-华夏基金秋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实混合策略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3,906,250 3,906,250 3,906,250 划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可上市 发行对象 证券账户名称 份总数 售数量 流通股数 华夏基金-光大银行-华夏基金阳 光增盈稳健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976,562 976,562 976,562 划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 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 公司-益安富家 2 号私募 1,953,125 1,953,125 1,953,125 富家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 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 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906,250 3,906,250 3,906,250 公司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浦江 120 号单一资产管 2,862,871 2,862,871 2,862,871 理计划 诺德基金-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 公司-诺德基金浦江 76 号单一资产 781,250 781,250 781,250 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冯桂萍-诺德基金浦江 781,250 781,250 781,250 7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浦江 96 号单一资产管理 781,250 781,250 781,250 计划 诺德基金-恒睿保睿套利 1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 318 359,786 359,786 359,78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浪石扬帆 3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 209 号单 292,969 292,969 292,969 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浪石量化进取 1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 207 195,313 195,313 195,31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极灏启航 3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 272 号单 195,313 195,313 195,313 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汤秀芳-诺德基金浦江 97,656 97,656 97,656 33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施慧璐-诺德基金浦江 97,656 97,656 97,656 267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58,593,750 58,593,750 58,593,750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20,029,003 25.52% -58,593,750 161,435,253 18.72% 其中:高管锁定股 149,062,503 17.29% 149,062,503 17.29% 首发后限售 58,593,750 6.80% -58,593,750 - 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12,372,750 1.43% 12,372,750 1.4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42,269,761 74.48% 58,593,750 700,863,511 81.28% 三、总股本 862,298,764 100.00% - 862,298,764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 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 有人均严格遵守了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大禹节水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贵阳 邢永哲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