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15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编号:2020-065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
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其中通讯表决的董事为:潘学模、
何志文、骆峰、吴军旗)。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新明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
期限为一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5 亿元,授信敞口不超过 6,5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业务,由西藏山南神宇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流通股
质押担保,并由子公司辽宁汇丰农机城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长王新明先生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沙支行
申请期限为一年,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其中敞口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公司董事
长王新明先生个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以其所持本公司 500 万股权提供质押担
保。
公司拟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方式,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具体使用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
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
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