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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峰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23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7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吉峰科技”)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通讯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电话

会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其中通讯表决

的监事为:周荣、谷鹏)。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李玉英女士主

持,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汇丰农机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汇丰”)的全资

子公司黑龙江金亿丰农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亿丰”) 因经营资金需

要向银行融资,以辽宁汇丰自然人股东王吉永与其配偶拥有的办公用房及土地

作抵押,辽宁汇丰自然人股东王成刚与其配偶提供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担保,

金亿丰计划向中国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贷款 1000 万元。公司业务具有季

节性特征,农忙季节来临前,公司业务量大,资金使用规模大,农忙季节结束

后公司业务量小,资金闲置。因王吉永对金亿丰 1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了实质

性足额资产抵押,公司同意金亿丰在保障旺季业务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不超

过 500 万元闲置资金出借给王吉永个人使用。该交易构成了对王吉永个人提供

5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本次子公司向借款人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
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子公司和自然人股东之间的协作共赢,程序合规。同

意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本议案经投票表决,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