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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峰科技: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2022-04-23  

                        证券代码:300022         证券简称: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峰科技”)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
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累计,现将统计累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 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即 2021 年 4 月
至 2022 年 4 月期间)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 490.43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6.07%。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未结诉讼、仲裁事项。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在此次累计诉讼、仲裁事项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方的事项,公司
将通过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
关款项的回收工作,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事项,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


                                    1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起诉书或者仲裁申请书、受理(应诉)通知书;

   2. 裁定书、判决书或者裁决书;

   特此公告。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2
序                                                                                                            标的
     立案时间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件基本情况                         案号                               判决/仲裁结果                  案件进展
号                                                                                                           (万元)
                                               被告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在原告全资子公司巴
                                               中吉峰农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中
                 南充吉峰农    巴中市巴州区                                                   (2021)川
                                               吉峰公司)处购买商品尚欠 226900.00 元,巴                                判决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支付原告 226900
1    2021.8.4    业装备有限    祥瑞博利种养                                                   1902 民初         22.69                                                一审判决
                                               中吉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1 日将债权转让给                              元及利息。
                 公司          殖专业合作社                                                   6021 号
                                               南充吉峰公司。被告欠款早已逾期,经原告的
                                               数次催收均无果,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陆续在原告处购买农机转卖给农民,截止
                                                                                                                        判决:被告马明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新疆吉峰天                    到 2017 年 3 月 28 日原被告双方经过结算确认, (2021)新
                                                                                                                        支付原告货款 320,000 元及利息(以 320,     已申请强
2    2021.7.1    信国际贸易    马明            被告仍欠付原告农机款 350,000 元及利息 44, 4024 民初            35.00
                                                                                                                        000 元为基数,按月息 1.2%从 2017 年 3 月    制执行
                 有限公司                      160 元,经过原告多次索要,被告拒不支付欠       131 号
                                                                                                                        29 日计付至 2021 年 7 月 7 日)
                                               款。
                                                                                              (2021)新
                                                                                              4002 民初
                               新疆吉峰天信    不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2021)                               判决:驳回蒋晓明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438 号                                                                二审已判
3    2022.1.12   蒋晓明        国际贸易有限    新 4002 民初 1438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                       50.25   8825 元,减半收取计 4412.50 元,由蒋晓明
                                                                                              (2022)新                                                             决
                               公司            诉。                                                                     负担。
                                                                                              40 民终 230
                                                                                              号
                                                                                                                        调解:周万喜欠白城吉峰广联农机有限公司
                                                                                               (2021)吉
                                                                                                                        镇赉嫩江分公司购车款 17380.00 元及利息
                 白城吉峰广                                                                   0821 民初
                                               被告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在原告处购买了一台                             (自 2019 年 12 月 21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
                 联农机有限                                                                   930 号                                                                 申请强制
4                              周万喜          JB604 农用车辆,被告仅给付了部分购车款,                          1.74   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
                 公司镇赉嫩                                                                   (2021)吉                                                             执行
                                               还拖欠货款的数额为 17380.00 元,                                         报价利率计算)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一次性
                 江分公司                                                                     0821 执 1017
                                                                                                                        给付。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117.25 元,由周
                                                                                              号
                                                                                                                        万喜负担。




                                                                                    3
序                                                                                                          标的
     立案时间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件基本情况                    案号                               判决/仲裁结果                   案件进展
号                                                                                                         (万元)
                                                                                            (2021)吉
                                                                                            0802 民初
                 白城市聚力
                               刘春生 , 刘海                                                2077 号                                                                 已全部执
5                农机有限公                    买卖合同纠纷                                                    1.54   调解
                               波                                                           (2021)吉                                                              行完毕
                 司
                                                                                            0802 执 3775
                                                                                            号
                                                                                                                      判决被告董里支付原告总计 95000 元,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支付 30000 元,于 2021 年
                                               2019 年 4 月 29 日,原告吉峰水电与被告董里
                 阿坝州吉峰                                                                 (2021)川                11 月 1 日支付 30000 元,2022 年 4 月 30 日
                                               签订《购销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两台                                                                             一审调解
6    2021.4.28   农牧水电机    董里                                                         3221 民初          9.50   前在原告阿坝州吉峰农牧水电机械有限公司
                                               自动驾驶设备设备,合计金额 130000 元,还拖                                                                           结案
                 械有限公司                                                                 247 号                    将案涉自动驾驶设备调试到作业直线率达到
                                               欠货款 95000 元
                                                                                                                      98%以上以及垄距相对均匀的标准时,被告董
                                                                                                                      里支付剩余 35000 元
                                                                                            (2021)川                判决被告泽郎八尔旦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
                                               买卖合同纠纷
                                                                                            3221 民初                 付原告货款 62000 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
                 阿坝州吉峰                    2020 年 4 月 21 日,原告吉峰水电与被告泽郎
                                                                                            249 号                    62000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已申请强
7    2021.4.28   农牧水电机    泽郎八尔旦      八尔旦签订《购销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购                        8.66
                                                                                            (2021)川                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制执行
                 械有限公司                    买三台农机设备,合计金额 64500 元,还拖欠
                                                                                            3221 执 181               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支付至货款实际付清之
                                               货款 64500 元
                                                                                            号                        日止)。
                 安顺市吉峰    贵州顺和阳光                                                 (2021)黔
8    2021.5.17   农机有限公    农业发展有限    买卖合同纠纷                                 0402 民初         35.85   判决被告支付购机欠款
                 司            公司,张斌                                                   4111 号

                 剑阁县吉峰                                                                 (2021)川
9                              何天池                                                                          2.00   判决被告支付购机欠款
                 农机有限公                                                                 0823 民初




                                                                                   4
序                                                                                           标的
     立案时间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件基本情况          案号                                判决/仲裁结果                  案件进展
号                                                                                          (万元)
                司                                                           184 号



                                                                             (2021)川
                                                                             0823 民初
                剑阁县吉峰
                                                                             185 号
10              农机有限公    舒奎邦                                                            0.90   被告支付购机欠款
                                                                             ((2021)川
                司
                                                                             0823 民初
                                                                             161 号)
                              湖北时代之星
                                                                             2021)黔
                贵州吉峰农    置业有限公司、
16                                                                           0103 民初        148.78
                机有限公司    远安县天泽置
                                                                             17111 号
                              业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赵兵应交纳案件款 22516 元、诉讼
                甘肃河西吉                                                   (2021)甘                费 182 元、执行费 240 元,合计 22938 元。
17              峰农机有限    赵兵             买卖合同                      0922 执 497        2.29   在执行过程中,划拨赵兵银行存款 3373 元,
                公司                                                         号之一                    剩余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从 2021 年 10 月
                                                                                                       开始,赵兵每月给付原告 2000 元,直至付清
                杭州吉峰聚                                                   (2021)浙                原告杭州吉峰聚力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在本案
                              杭州临安罗郡
18              力农业机械                     合同纠纷                      0109 民初          3.81   宣判前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杭州临安罗郡湖
                              湖养殖场
                有限公司                                                     12125 号                  养殖场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5
序                                                                                              标的
     立案时间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件基本情况          案号                               判决/仲裁结果                      案件进展
号                                                                                             (万元)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为原告
                                                                                                          范富海补缴 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6 月的社
                               黑龙江省建三
                                                                                  (2021)黑              会保险费中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具体数额
                               江农垦聚力农
19   2021.9.26   范富海                         劳动争议纠纷                      8102 民初       13.86   以被告所在地区社会保险机构核算为准。
                               机销售有限公
                                                                                  3357 号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
                               司
                                                                                                          告范富海 2021 年 5 月至 6 月 12 日工资 4655
                                                                                                          元。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为原告
                               黑龙江省建三                                                               马迪补缴 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6 月的社会
                                                                                  (2021)黑
                               江农垦聚力农                                                               保险费中应由企业承担的部分,具体数额以
20   2021.9.26   马迪                           劳动争议纠纷                      8102 民初        8.85
                               机销售有限公                                                               被告所在地区社会保险机构核算为准;
                                                                                  3356 号
                               司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
                                                                                                          告马迪 2021 年 5 月至 6 月 12 日工资 3569 元;
                               黑龙江省建三
                                                                                  (2021)黑
                               江农垦聚力农                                                               依法判令被告为原告补缴社会保险费、绩效
21   2021.9.26   曲金龙                         劳动争议纠纷                      8102 民初        8.85
                               机销售有限公                                                               奖金等、负担诉讼费用合计 84859.31 元。
                                                                                  3358 号
                               司
                               广西吉峰聚力
                 莱州德丰新    农业科技发展                                       (2021)鲁
22   2021.9.22   材料科技有    有限公司,广西   买卖合同纠纷                      0683 民初       99.80   法院裁定 2021 年 11 月 9 日同意原告撤诉
                 限公司        吉峰农机有限                                       6566 号
                               公司

                 广西吉峰聚    李瑶、来宾市兴                                     (2022)桂
23   2022.1.14                                  买卖合同纠纷                                       6.52   一审审理中
                 力农业科技    宾区李瑶养殖                                       1302 民初




                                                                              6
序                                                                                              标的
     立案时间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件基本情况          案号                               判决/仲裁结果                   案件进展
号                                                                                             (万元)
                 发展有限公    场、吴少荣                                         449 号
                 司

                 宁夏吉峰同
                                                                                  (2022)宁              调解:被告闫星宇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支
                 德农机汽车
24                             闫星宇           买卖合同纠纷                      0104 民初        3.61   付原告货款 9600 元,逾期违约金 1052 元及
                 贸易有限公
                                                                                  1335 号                 案件受理费 448 元,以上合计 11100 元
                 司
                                                                                                          判决:1.被告王宁刚在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支
                 宁夏吉峰同
                                                                                  (2022)宁              付原告货款 30000 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138
                 德农机汽车
25   2022.1.21                 王宁刚、王玉霞   买卖合同纠纷                      0104 民初        4.38   元及违约金 6000 元;
                 贸易有限公
                                                                                  1334 号                 2.被告王玉霞对被告王宁刚的上述债务承担
                 司
                                                                                                          连带清偿责任。
                 宁夏吉峰同                                                                               判决:被告姚海宝在判决生效后 7 日内支付原
                                                                                  (2022)宁
                 德农机汽车                                                                               告货款 8000 元及 2016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1
26   2022.1.21                 姚海宝           买卖合同纠纷                      0104 民初        1.30
                 贸易有限公                                                                               年 11 月 30 日期间逾期违约金 4828.93 元,
                                                                                  2274 号
                 司                                                                                       合计 12828.93 元
                 宁夏吉康农                                                       (2022)宁              判决:被告丁生虎于本判决生效后 3 日内支
27   2022.1.27   业装备有限    丁生虎           买卖合同纠纷                      0121 民初        5.78   付原告货款 11600 元,并承担利息 2401.72
                 公司                                                             673 号                  元
                 安徽吉峰农                                                       (2021)皖
28   2021.9.27   机有限公司、 陈凌燕            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0421 民初               裁定:本案移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处理
                 缪保玉                                                           5775 号




                                                                              7
序                                                                                              标的
     立案时间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件基本情况          案号                              判决/仲裁结果                 案件进展
号                                                                                             (万元)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道县湘友农机                                       (2022)湘
                 湖南吉康农                                                                               货款 40000 元资金用利息(利息以 140000 元
29   2022.1.21                 销售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0102 民初       14.00
                 机有限公司                                                                               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 2015
                               朱雄雁、孟海能                                     1523 号
                                                                                                          年 4 月 29 日起计算至欠款实际清偿之日止)
                 宁夏吉康农                                                       (2022)宁
30   2022.2.28   业装备有限    陈丽             买卖合同纠纷                      0121 民初        0.48   一审审理,陈丽已付款,待撤诉
                 公司                                                             677 号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