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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德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房坤)2019-03-22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房   坤


       本人作为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出席了公司 2018 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亲自出席会议
       房坤   独立董事        8            8               0            0            否
       2018年度,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
 积极作用。公司在2018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一)2018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
 况,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都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2018年度,对以下事项提出异议
       2018年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结合公司实际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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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情况,对《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庆汇租赁有限公司2017年度
业绩承诺未实现的说明的议案》提出了异议,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三)2018度,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8年1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对公司拟以自有资产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发
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8年4月26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2018年度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提出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4、2018年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2017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2017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司关于庆汇租赁
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的说明,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与本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之间进行短期资金拆借事项,公司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等议题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5、2018年6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2017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
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事项、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事项、公司关于庆汇租赁有限公司2017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更正事项、董事会提请免去
杨子善先生董事职务事项、提名刘悦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等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6、2018年7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
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后,对公司聘任王志强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7、2018年8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2018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2018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8年上半年公司关
联交易事项、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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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
 求,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及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认
 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
 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
 计工作的独立性。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本人除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实地考察公司外,
 还与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了解公司的
 运行情况。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于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
 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注重自身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
 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

六.    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
 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
 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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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完毕。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房坤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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